(四)程显民、程宇、曹世艳、杨桂兰申请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刑讯逼供致死国家赔偿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10)辽法委赔字第6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国家赔偿法》设置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赔偿请求人的权利救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认为,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逾期不作决定,亦未告知赔偿请求人有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权利,以致赔偿请求人逾期申请赔偿。因复议机关怠于行使法定职责,故不能因其过错而剥夺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权。该院赔偿委员会在保护赔偿请求人享有请求权利的基础上,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支付相应赔偿金,体现了充分救济权利的精神。(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