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问题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五十六、环境污染侵权问题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在《侵权责任法》中,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从侵权纠纷角度研究环境污染责任,应当根据不同的污染源,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比如:居民之间生活污染问题就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要由《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来解决;而对企业生产等环境污染责任就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由《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来调整。(https://www.daowen.com)

在《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过程中,之所以要对企业生产等环境污染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