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四)关于“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表明了本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在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有些特殊的侵权案件中,如果还适用这一原则,就会使被侵权人很难或者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这种举证上的困难,必然使原告主张的事实得不到法庭的确认,最终导致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从而不能保证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平等性;而侵权人方面却可以因此而逃避赔偿责任。这种状况显然不公平,违背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宗旨。《侵权责任法》规定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的倒置,对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