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旅行社

四、王先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旅行社

案例:

王先生来北京旅游,在街上接到一张广告宣传单,上述八达岭、十三陵一日游全包仅80元,于是王先生当即报了名。第二天上旅行社的大巴后,中途导游要求每名游客加70元,称因为临时增加了一个景点明皇宫。此举遭到游客拒绝,王先生与其理论,被司机殴打。报警后,经查,司机说车租自某旅行社,他和导游均是某一小旅行社的雇用人员,除了司机有驾驶证外,另两人没有任何证件。可以判定此旅行社为非法旅行社。

那么,王先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旅行社才保险呢?

分析:

本案涉及旅行社的设立条件问题。根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https://www.daowen.com)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正规旅行社除了办理工商登记外,还要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并且要按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作为旅游者权益损害时的赔偿和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垫付费用。并非本案中有个门面、几个业务员,再租赁一辆车即可成为旅行社的。

旅游者应该选择依法设立的旅行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