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吗

三十、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 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吗

案例:

A公司是一个汽水生产公司。2011年大学毕业的小王在A公司的校园招聘中被招用为质检员。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A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9小时的工作制度,小王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2012年的一天,小王在阅读杂志时获悉我国的标准工时制为: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累计一周不超过44小时。小王意识到A公司的工时制度侵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找公司解决,公司拒不解决该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本案中,小王对自己权益的维护是正确的吗?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工作时间的问题。小王的维权行为是正确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必须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本案中,A公司未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9小时的工时制度,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所以,小王对自己权益的维护行为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