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翻译的原则与标准

第二节 民俗文化翻译的原则与标准

关于翻译的原则与标准,译界的前辈们曾提出过许许多多的观点,但归纳起来,这些观点表达的内核基本一致,有较多共同之处,以下举例说明。

英国爱丁堡大学历史学教授泰特勒曾在其1970年出版的专著《论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中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则。

(1) 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译文应该完全传达原文的意思。

(2)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

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与原文的一致。

(3) 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

译文应像原文一样流畅。

我国清末启蒙思想家严复[4]提出了著名的“信达雅”翻译标准,他认为:“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用现在的话来说,“信(faithfulness)”指意义不背离原文,即译文要准确,不歪曲,不遗漏,也不要随意增减意思;“达(expressiveness)”指不拘泥于原文形式,译文通顺明白;“雅(elegance)”则指译文时选用的词语要得体,追求文章本身的古雅,简明优雅;三原则几乎成了衡量译文的唯一标准,这三原则到现在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现在通常把“信”理解为忠实于原作的内容,把“达”理解为用规范化的语言表达原作的内容,把“雅”理解为保持原作的风格。赋予新义之后的“信、达、雅”标准正好概括了翻译的三个基本问题,即内容、语言、风格的关系。分析三者之关系,“信”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翻译不是写作,具有从属性,“信”是翻译标准的核心。

关于翻译的原则与标准,鲁迅先生也曾提出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翻译应该做到:信(faithfulness)、顺(smoothness);且翻译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其实世界上也不会有完全归化的译文,倘有,就是貌合神离,从严辨别起来,它算不得翻译。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但这保存,却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惯了。不过它原是洋鬼子,当然谁也看不惯,为比较的顺眼起见,只能改换他的衣裳,却不该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5]他强调 “直译”,以信为主,“宁信而不顺”,为的 “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其实,鲁迅所反对的,其实并不是 “意译”,而是胡译或曲译。

我国的其他翻译学家对翻译也曾提出过一些原则与标准,简要举例如下。

林语堂[6]:忠实(faithfulness)、通顺(smoothness)、美(beautifulness),以译者所负的责任言,第一是译者对原著者的责任,第二是译者对中国读者的责任,第三是译者对艺术的责任。

傅雷[7]:神似(resemblance in spirit);以效果论,(文学)翻译应当向临摹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

钱钟书[8]:化境(reaching the acme of perfection),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

刘重德[9]:信、达、切(faithfulness, expressiveness and closeness)。

许渊冲[10]:古典诗歌翻译“三美”原则——音美、意美、形美(“three beauty” with sound, meaning and form )。

从以上前人的观点看来,翻译的原则与标准,最重要的是准确(即“信”)、通顺(即“达”或“切”),其次再考虑到文体、文风(即“雅”)等,如果是诗歌,则要考虑到音、意、形都要美;而涉及民俗文化翻译,其实壮族民俗文化也包含歌谣,可以运用许渊冲先生的“三美”原则来指导翻译研究与实践,由于歌谣的翻译难度较大,加上囿于篇幅,本书就不再论及该方面的问题。但这也并不是说“三美”原则对于民俗文化的其他文本的翻译没有指导意义,如果源语文本具备“音美、形美、意美”的“三美”特点,那译文文本也应该尽量保持原有的特点,因而还是可以应用许渊冲先生提出的“三美”原则的。

本书主要论及关于花山、铜鼓、饮食、服饰、节庆、人生礼俗、民间信仰与民间艺术等方面的文本的英译,而这些文本虽然含有较多的民俗文化负载词,但就文本的类型而言,根据纽马克(Peter Newmark)的文本类型理论划分办法,文本主要有三种类型: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 text)、信息型文本(informative text)、呼唤型文本(vocative text)。纽马克认为,表达型文本往往使用夸张、比喻、拟人等文学修辞,以及一些带个人印记的词语和句型,以表明作者的态度、情感、价值取向等。此类文本主要包括:严肃性文学作品,如小说、散文等;权威性言论,如政治家的演讲,某些学科领域的权威人物撰写的学术著作及自传、个人信函等。信息型文本是指主要用于传递信息和反映客观事实的文本,它的语言一般不带个人色彩,常使用普通的搭配与句型,如教材、学术论著、会议纪要等。呼唤型文本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其目的是促使读者按照作者意图去感受、思考、行动,主要包括广告、宣传册、说明书等。这三种文本类型分别对应文本的功能——表达功能、信息功能、呼唤功能。当然,纽马克也有提到,文本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大多数的文本都同时具有其中的两种功能,只是其中的一种或两种占主导地位,纽马克也主张,译者应该根据文本的不同类型而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

因此,当译者面对民俗文化资料相关的文本时,从文本类型来看,民俗文化相关的资料文本主要有信息型文本(学术论著等),也有呼唤型文本(广告与宣传册等)和表达型文本;译者就要根据文本类型与文本翻译的目的、目标语读者的审美、心理特点等,采取合适的翻译策略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