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婚姻礼俗
2025年09月26日
(三) 婚姻礼俗
壮族的人口和支系较多,分布地域宽广,各地的婚姻礼俗各具地方特色。但总体而言,壮族的婚姻礼俗包含托媒、八字求婚、订婚、请亲、接亲、哭嫁、送亲、成亲等环节。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过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订婚时由媒人把奶银钱、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给姑娘置办的衣服、首饰送到女方家。成婚时,向祖宗献饭,拜家堂,告祖宗,婚仪与汉族相同。入赘婚俗称“上门”,礼与娶妇同,但仪式从简,不需要男方家聘礼,而由女方家酬客宴宾。此外,还有“转房”婚俗,但仅限于兄死嫂转为弟妻,今已少见。长期以来,盛行婚后“坐家”,女子婚后即回娘家。“坐家”期间,男女双方有社交自由,但行为必须在父母管教下进行,待怀孕或生子后女方才开始到夫家长居(逢年节和农忙时节,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来短住)。若是三五年后仍不孕,但弟妹已长大结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则改嫁。
20世纪80年代以后,“坐家”的时间已大大缩短,约三五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能与丈夫长久同居。个旧、蒙自、开远等市、县称“土佬”的壮族,“坐家”的习俗已有改变,婚后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恋爱的,凡赶街子或节日,通过对唱山歌、抛花包(刺绣的球形香袋)等方式进行择偶的,即使双方情投意合,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合八字”方可成婚。结婚时,“土佬”和“侬人”盛行水泼新郎,“沙人”则盛行水泼媒人。接亲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之后公婆会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则呼女婿的结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