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一、案例简介

2015年8月,刘某某在互联网发布传授入侵他人电脑技术、教做外挂及教他人用代码开通永久会员等虚假信息,以招收学员骗取费用。被害人张某某(10岁,在校学生)浏览该信息后,通过QQ与刘某某取得联系,并用其父手机向刘某某付费,欲学习网络游戏技术,刘某某谎称可以向张某某提供游戏源代码以帮其在网络游戏中获益。而后,刘某某通过互联网,多次向张某某出售与其宣扬不符或不能使用的“网游外挂”及配套使用的“模块”,骗取张某某付款共计人民币133079.6元。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多次骗取他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严惩处。刘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亲属代其退赔全部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