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一、案例简介

2018年10月24日,科技部公布了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包括科技部于2015年9月7日对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1998〕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遗传办)对华大科技执行“中国女性单相抑郁症的大样本病例对照研究”国际科研合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查明:华大科技与华山医院未经许可与英国牛津大学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华大科技未经许可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从网上传递出境。

科技部认为华大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第11条、第16条的规定。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华大科技立即停止该研究工作的执行,销毁该研究工作中所有未出境的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研究数据,并停止华大科技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