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一、案例简介

腾讯公司依法享有影视剧《宫锁连城》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年6月4日,腾讯公司通过公证书固定证据。使用手机下载快看影视并安装。点击快看影视,进入应用主页面,点击搜索框输入“宫锁连城”,点击“搜索”,进入相关页面;点击第一个搜索结果“宫锁连城未删减版”,进入相关页面,显示播放来源为乐视网,并有44集的剧集排列,点击“8”,进入播放页面,显示来源于乐视网,随机拖动进度条可进行播放。2015年12月7日,腾讯公司再次固定证据。使用手机下载乐视视频,在其上搜索“宫锁连城”,在相应网页点击“宫锁连城未删减版”进入播放页面,显示44集全,有“标清”“流畅”“极速”三种版本。使用手机下载快看影视,进入首页,点击“专题”,找到并点击专题“帅到没朋友——古装美男子”进入相关页面,点击该专题内的“宫锁连城”,共44集,显示的第一个来源是乐视网(还有其他几大视频网站来源),点击播放第一个乐视网来源的电视剧,播放时页面地址栏显示乐视网的网址,可随机选择正常播放。

腾讯公司认为,易联伟达公司的行为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易联伟达公司认为,腾讯公司的权利存在重大瑕疵,而且自身仅提供链接服务,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