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李某某于2013年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http://5sbb.com,前身为迅爆军团),该网站不具有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条件。李某某利用该网站和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了“刷单炒信”平台,招揽淘宝卖家注册为会员,收取每位会员300—500元保证金和40—50元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制定“刷单炒信”规则和流程,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接受任务的会员通过YY语音平台联系发布任务的会员,与其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以此赚取“任务点”使自己同样能够采取悬赏的方式来吸引其他会员为自己“刷单炒信”,以提升自己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真正买家基于虚假好评而与刷信商家进行交易、实现获利。零距网商联盟网站组织新会员培训,要求刷单者交易时在相关商品页面浏览一定时间并通过淘宝网的旺旺聊天工具就商品情况、价格等进行交流,安排专人向会员提供虚假发货服务,更换支付方式返还款项,要求会员必须达到在线时长、完成刷单量等任务。在“刷单炒信”过程中,零距网商联盟网每单收取10%的“任务点”提成,并出售给没有时间赚取“任务点”的会员,获取经济利益。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李某某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和“任务点”购买费至少30万元人民币,另收取保证金50多万元。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控告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2016年8月3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随后,李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并于2017年5月16日由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以(2017)赣0902刑初136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后,余杭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李某某非法经营一案,并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