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一、案例简介

2010年12月,马某某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和推出了“Excel三国杀”游戏,并于2011年7月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此期间,马某某未经许可,使用了边锋公司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实际运营的三国杀游戏的相关图片和声音。2012年7月,马某某和边锋公司商谈“Excel三国杀”游戏的合作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边锋公司随后明确禁止马某某使用三国杀游戏的相关图片和声音。马某某出于营利目的,仍然继续编辑三国杀游戏的相关图片和声音;出于掩饰、隐瞒的目的,制作出“Excel三国杀”素材包V2.0,并使用在安智网注册的网名“六只白蚁”在互联网上予以上传和发布,供玩家自行下载安装。该素材包专门用于“Excel三国杀”游戏的运营,截至案发,其总下载量为237710次。根据徐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制作的远程勘验工作记录、电子证据检查笔录等材料,以及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上海上信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分别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素材包的169张图片中,有147张与边锋公司的三国杀系列美术作品中对应的图片分别构成实质性相似。马某某通过“Excel三国杀”游戏获取相关收入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2014年1月7日,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