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学费青少年就不能上学吗?

二、交不起学费青少年就不能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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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小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母过世得早,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今年开学后,因为没有钱交学费,学校不让小玲来上学。小玲为此非常痛苦。好心的邻居告诉小玲,学校这么做是违法的,她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但是小玲不知道学校违反了什么规定,她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我国的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学费、杂费的免收,但是一部分学校还需要学生交纳书本费、伙食费、食宿费等。对于一部分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实行的是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的政策。

因此,小玲的学校本来就不应向其收取学杂费。除此之外,对于课本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小玲也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学校没有权力因为小玲交不起学费就拒绝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