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时犯的罪成年时被发现,属于成年犯还是未成年犯?
案例回放:
小汪今年19岁,是一名工厂工人。一周前因涉嫌在两年前参与一起重大团伙抢劫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汪工厂里的两位工人对此事产生了讨论。甲说:“小汪今年19岁,他参与的抢劫案发生时,才只有17岁,所以当然属于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乙不同意甲的意见,他认为:“小汪在涉嫌的抢劫案发生时确实只有17岁,但是现在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19岁,已经满18周岁,应算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说法谁对谁错?
犯罪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是犯罪人在犯罪的时候是否达到法律上所规定的责任年龄,而非在审判时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划分为下列三个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情况下,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承担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负刑事责任。(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已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已经能够根据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刑法》又特别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本案中,小汪在涉嫌的抢劫案发生时只有17岁,不满18周岁,当然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