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以自定标准拒绝学生入学吗?

二、学校可以自定标准拒绝学生入学吗?

案例回放:

7岁的小辛由妈妈带着到自己小区附近的一所小学报名,进了小学大门后,他们看到一张告示牌上写着“进本小学的学生,必须通过智力测验方能入学”。妈妈就带着小辛走进一间教室,填写了报名表,然后排队等候。等到一名老师叫小辛时,小辛就走到这个老师的桌前,老师问小辛,会写自己的名字吗?小辛在一张白纸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老师又要求小辛数数,从一数到二十,小辛数到十一以后就数不下去了,老师摇了摇头,让妈妈带小辛离开教室等候。一个小时后,这位老师对小辛的妈妈说:“小辛的智力不高,不符合我们学校的招生条件,我们学校不能接收小辛,请您另外想办法吧。”小辛和妈妈无奈地离开了学校。妈妈想,既然自己附近的学校都不要孩子,那别的地方的学校能要吗?不是就近入学的吗,那学校有权拒绝小辛入学吗?

该学校拒绝小辛入学是错误的,因为《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所以该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始前15天,将小辛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该学校有义务让小辛入学,而且不需要进行任何考试或智力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