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25年08月10日
专题四: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每一个人都要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的双重生长阶段,是非、善恶观念较差,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他人的利用和教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例如有些人利用未成年人贪图享乐、不劳而获的思想,教唆他们盗窃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物;利用未成年人感情冲动,讲哥们儿义气的特点,唆使他们充当自己的“打手”,暴力伤害他人;利用未成年人好奇心强的特点,引诱他们参与酗酒、赌博、吸毒、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教唆犯以“朋友”“哥们儿”的面目出现,表面上仿佛很关心受其教唆的未成年人,对他们施以小恩小惠,因而对未成年人有着极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未成年人受到他们的教唆后,很容易从事犯罪活动,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家长、老师应当特别注意子女、学生在社会上的交友活动,发现未成年人与社会上有不良习气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有来往时,应当及时加以制止和教育。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受他人教唆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家长、老师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主动到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地揭发检举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