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案例回放:
小辛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今年15岁。他的姐姐何某18岁。一天中午,何某独自在家休息,突然闯进一个蒙面歹徒,持匕首威胁何某,让其将家里的现金和存折交出来,何某没有答应,与歹徒厮打在一起,歹徒用匕首朝何某的手臂与胸部刺了两刀。何某在打斗中拿到桌上的杀虫剂,并把喷雾杀虫剂喷向歹徒的眼睛。歹徒眼睛受伤,往门外逃,何某在后面大声喊捉歹徒!正好小辛放学回家,听到了姐姐的喊声,顺手操起靠在门口的一根铁棍,向歹徒的头部猛击下去,致使歹徒当场死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以小辛涉嫌故意杀人,拘留了小辛。小辛的家人非常不解,认为小辛是制服歹徒的英雄,怎么是故意杀人呢?
在该案例中,争论的焦点在于,小辛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以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在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时,应当明确以下问题:1.正当防卫对广大公民而言,是法律所赋予的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一项权利。2.正当防卫虽然从表面看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就其实质而言,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存在罪过;客观上防卫人实施的也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3.正当防卫虽然是一项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什么时候想用就可以用。作为一项紧急措施,正当防卫权利只有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有一定紧迫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4.在可以使用正当防卫权利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同样受到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表现在防卫的目的、针对的对象和防卫的限度等方面。其中任何一个限制条件不符合,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5.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因此,任何一个人为了保护本人的合法利益、他人的合法利益,以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所以,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便不能再实行正当防卫。在本案中,当何某用杀虫剂喷到歹徒的眼睛上,歹徒向外逃窜时,不法侵害就已经结束了。这时小辛继续对其进行防卫,就是事后防卫了,而且造成了歹徒死亡的严重后果,可以说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从犯罪情节考虑,小辛是为了制服歹徒,并且小辛仅仅15岁,还属于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