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教养所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四、未成年人在教养所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第一,少年教养人员在教养所内有参加劳动的义务。但是,不得让少年教养人员从事重体力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劳动,对年幼体弱的少年教养人员应减轻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

第二,少年教养人员在教养所内要遵纪守法。对有逃跑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少年教养人员,可送隔离反省室。反省期限一般为3~5天,最长不得超过7天。

第三,少年教养人员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在被教养期间,实行半日学习、半日劳动的制度。

第四,少年教养人员有接受奖励的权利。对少年教养人员的奖励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奖励的比例应高于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对少年收容教养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教养期限。

第五,未成年人有申请救济的权利。对收容教养决定不服的,有三种救济方法:(1)向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或者少管所提出申诉;(2)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