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未成年杀人犯判处死缓吗?
2025年08月10日
二、能对未成年杀人犯判处死缓吗?
在上一个案例中,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对犯杀人罪的未成年人判处死刑,那么,可否对他们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呢?
首先,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因此,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所作的仍然是死刑判决,只是不立即执行而已。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当判处死刑,即对行为人所犯之罪刑法规定有死刑,且其罪行已经达到适用死刑的严重程度,这是前提条件。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即虽然罪该处死,但并不是非杀不可。这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与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
其次,死刑缓期执行是否适用未成年人?死刑缓期执行的刑罚仍然是附属于死刑刑罚的,它是死刑的一种变通表现形式。虽然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通常在两年后不会被处死,但如果他在这两年期间故意犯罪,则将被执行死刑。因此死缓犯被执行死刑的危险仍然是存在的。正因如此,死缓不能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这与社会挽救、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获得新生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也与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不符。所以,对于未成年罪犯,既然不能判处死刑,自然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具体到上一个案例,由于涉案人员实施犯罪时年龄均不满18周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也就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其中戴某作案时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其他8名未成年罪犯应当受到刑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