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团的小朋友们算是童工吗?

二、杂技团的小朋友们算是童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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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星期天的早上,小强去少年宫看杂技表演。少年宫的杂技表演节目真是好看啊,有小狗做算术,有老虎钻火圈,有空中飞人,小强看得兴高采烈。最后一个节目是中国传统杂技节目柔术表演——顶碗。只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头上顶着十几个碗,还一边做着各种翻转动作,她的精彩表演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这时候,小强却疑惑了:未满16周岁的还是童工呀,杂技团怎么可以使用童工呢?带着这个疑问,小强走出少年宫。在回家的路上,小强还在思索着这个问题,这时街上一群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又吸引了小强的注意。只见这群小学生穿着校服,有的在认真地擦洗人行道与车道的隔离带栏杆,有的拿着扫把在打扫人行道上的落叶。看到这一情景,小强更加疑惑了,可以让这些小学生从事这些公益劳动吗?

我们看电视里的体操比赛时,都能看到十几岁的少年英雄们做出一个个完美的动作。他们这算是工作吗?我们说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阶段,正是学知识、长身体的时候,不适宜就业参加工作。过早地进入社会劳动就业必将占用其大量的学习时间,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也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招用低于法定最低就业年龄即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与其自身状况不相适应的劳动。这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3条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根据以上法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需要招用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徒的,可以经过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未成年人。因此,本例中杂技团属于文艺单位,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之后,其有权招用16周岁以下的小演员,这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合法的。

除此之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根据我国法律,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可参加特殊行业的招工外,只能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其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因为该劳动一般不会超过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可以承受的范围,且不属于职业劳动,即未成年人的此项劳动不以获得经济收入为目的,所以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这些劳动多以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的形式出现,是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劳动教育的第二课堂,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本例中节假日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做公益劳动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