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如何安全用电、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
案例回放:
江西省某中学是一所寄宿学校。该学校住宿学生私拉电线现象非常严重。一进楼门,宛如进入西游记中的“盘丝洞”,站在通道向两头一望,同侧的各个宿舍之间几乎都有网线相连,一般是三四条小指粗的线并成一捆,穿进邻屋甚至是隔了两三个房间的其他宿舍窗户,有的甚至和照明线挨在一起。有的网线已经垂落下来悬在半空,个子高的人经过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勒住脖子。
宿舍电线乱拉现象也比较普遍,在二楼和三楼的两个房间均可以看到,配电盘呈接龙的方式,从宿舍插座一直连到较远的地方。有些插座就在地上被踢来踢去。三楼一间宿舍有张空床,木床板上一个配电盘通着电,插了四五台电脑的电源线插头。
相信每个学校都对学生进行过安全用电的教育。但是一些学生在没有完全了解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的情况下,常会不在意地做出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危险行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造成很大危害,如触电,甚至火灾。
乱拉电线、乱接电器,会造成电线线头连接不规范,线路供电负荷与电器负荷不匹配等情况,从而引发事故。而在集体寝室,这样的事故往往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恶果,所以一定不要乱拉电线、乱接电器,不能为了图一时方便,而拿自己以及周围同学的生命开玩笑。
违章电器也是有很大危险的。首先,违章电器多是“三无产品”,安全性不高、实用性不强,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被烫伤、灼伤的事时有发生。其次,有些学生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忘记关掉电源或长时间持续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的火灾,不仅令学生、学校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威胁了师生的人身安全。有的违章电器因为本身质量不过关,即使是正常使用,也有爆炸、燃烧等危险,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学校宿舍禁用违章电器是有其道理的。我们不能抱着危险不会发生的侥幸心理而冒险使用。
《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因此,学校应定期对集体宿舍内学生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安全用电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并要求其改正。学校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用电行为。另外也要从现实方面切实改善学生的生活住宿条件,为学生提供方便的生活设施,使学生没有必要去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同时学校还应对学生宿舍的电器、电线等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如果学校发现电路电器设备老化或破损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
青少年一旦触电,附近又无人救援,这种情况是可以自救的。此时务必镇静,在触电后的最初几秒内,人的意识并未完全丧失,触电者可用另一只手抓住电线绝缘处,把电线拉出,摆脱触电状态;如果触电时电线或电器固定在墙上,可用脚猛蹬墙壁,同时身体往后倒,借助身体重量甩开电源;而此时,旁边若有救助者,救援的人绝不能用手去拉触电者,这样不仅使触电者再次充当导体增加了电流造成的损伤,而且使救助者自身的安全亦受到电击的威胁。
如果同学发生触电事故,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抢救。首先,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物,然后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黏液,如有假牙,则取下。其次,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可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绝不能无故中断。同时要注意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尽快拨打急救电话,请医生前来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