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如何参与环境保护?
案例回放:
珠海山海相连,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被誉为“浪漫之城”。作为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一员,阿美和阿山感到非常自豪。有一天,老师组织他们班上的同学们来到前山河畔的一家工厂参观学习。在参观完毕自由活动时,阿美发现工厂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到了前山河里,导致附近水域受到严重污染。阿美把她看到的情况告诉了阿山。阿山说:“这怎么行?工厂直接向河里面排放污水,严重污染了水源,应当制止他们这样做。”于是他们在报告老师以后,一起找到工厂负责人。可是,工厂负责人对他们反映的情况却不以为然,还说工厂作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才是最重要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有专门的单位和部门去做,你们来管这种事情,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阿美和阿山觉得很委屈,但是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工厂停止向河水里排污,你可以为他们二人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建议吗?
首先,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保护环境是全社会以及每个公民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同时公民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可以进行投诉和监督。因此这位工厂负责人的说法是非常错误的,阿美和阿山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们有权利向工厂提出改善的建议。
其次,一个城市虽然有环保局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还有污水处理、清洁等环卫设施和管理部门,但光依靠这些部门去治理环境污染、监督查处环境污染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去保护环境,才能真正地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不遭受污染,才能保持生态平衡。
最后,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那位工厂负责人为了自己企业的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置环境保护于不顾的说法及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因此,阿美和阿山等同学和老师要求工厂停止向河道排放污水的行为是值得称道的。若工厂负责人对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的话,他们可以也有责任向环保主管部门检举、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