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特殊规定?

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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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辛某系某中学一名初中生。辛某的同学郑某怀疑辛某在背后说他坏话,遂到教室与辛某打架,郑某打不过辛某,为此怀恨在心,与朋友相约报复辛某。辛某在当天晚自习课上得知郑某组织一伙人最近可能要找其报复,便向同学借了一把小刀放在身上。当晚10点左右,辛某与同学下晚自习后相约到网吧上网,郑某等人得知后手持木板跟随伺机报复。当辛某等人走到网吧时,郑某等人赶上并在后面喊辛某停下来。郑某持一木板冲上前朝辛某身上乱打,辛某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郑某身上乱捅两刀。经旁人劝阻,双方停止打架。打架造成辛某左手臂等处受伤,郑某的胸口及左手臂受伤。当晚,辛某到公安局投案,郑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对未成年青少年犯罪处罚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教育和挽救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犯罪原因和情节采取相应的措施,因而这一工作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要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论犯罪的性质和后果如何,法院在判决时都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或减轻的程度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决定。

总结我国《刑法》与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有如下几点:

1.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具体处罚时,不但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危害程度,还要充分考虑其犯罪动机、犯罪时的年龄,是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的幅度,使之有利于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

2.不得判处死刑。未成年人犯罪,无论罪行有多严重,都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未成年罪犯应当优先适用缓刑,但条件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家庭有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未成年罪犯中的初犯、偶犯,如果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并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以及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予刑事处分。

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1)被胁迫参加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2)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3) 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再看上述案件,辛某是初中生,属于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他并非故意犯罪,而是防卫不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某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持刀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但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行为,依法亦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害人郑某事先纠集他人持械预谋报复,案发时首先动手殴打被告人,对本案的引发有过错,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