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力把班级分成重点班和平行班吗?

案例回放:
西园中学今年初一新生共有15个班。目前所确定的重点班有8个,其中所谓的数学特长班和英语特长班,并不是针对数学和英语搞的特色班,实际上就是不同档次班级的一种叫法。其中,仅有一个数学特长班是“重点中的重点”,有50名学生,都是在分班考试中成绩最优秀的学生,即使家里有特殊关系的学生也很难进去。英语特长班是“第二个档次”的重点班,一个班大概有五十六七名学生,其中差不多40名是按成绩排进来的,剩下的那些,就看谁家里本事大了。再往下则是普通重点班,剩下的那些平行班也就是差班。为了这次分班,学校曾经在8月举行了一次能力水平测试,名为能力水平测试,实际就是分班考试,所有的学生都要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这次的分班名单主要就是按照能力水平测试的成绩来划定的。除了凭优异成绩入读重点班的部分学生外,其他学生要想读重点班,得拼钱拼关系。很多时候,有钱也不顶用,还得靠过硬的关系。小辛在这次分班考试中没有考好,被分到了“平行班”。他的父母对学校这种做法很不理解,学校的这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做法违法吗?
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了“择校热”“设立重点班”等新问题,使得义务教育资源人为地向少数学校和少数班级倾斜,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没有得到落实。目前很多家长都是期盼孩子能够考上好学校,将来有机会上好大学。但是由于现行中考招生大多实行的是考试选拔,所以这就使得处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竞争激烈、压力过大,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反对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将班级分为重点班、非重点班。
那么西园中学的做法到底是不是违法呢?《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根据该法第53条的规定,对于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所以,西园中学的做法是违法的,小辛的父母可以指出学校的违法行为,使其改正,还可以向当地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反映,以切实纠正学校的错误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