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宠物咬伤,宠物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回放:
小军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因与邻居小龙是同学,所以常到小龙家里去玩。前天听说小龙家里收养了一只小狗,就去小龙家里看小狗,因不小心,被小狗给咬伤了腿。小龙的父母需要为小军受到的伤害承担责任吗?
我们都很喜欢跟小动物玩,它们是我们青少年很好的朋友。但这个朋友如果生起气来,咬了我们一口,该怎么办呢?本案就是一起因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而产生的责任纠纷,涉及民事法律中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法理问题。所谓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本案涉及的是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这一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自己所有或所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它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即使侵权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被侵权人仍有权利请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
那么在本案中狗的主人小龙父母应否对狗咬伤小军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呢?依据上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其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除非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故意造成的,一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上面的案例中,小龙父母没有对其养的小狗采取任何管理措施,致使小狗将小军咬伤。他们虽然不具有侵权的直接故意,但小龙父母的疏忽管理行为与上述损害后果有直接关系,是造成小军损害的主要原因,所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小军在看狗的过程中,并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这样小龙父母依法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需要承担小军被狗咬伤后治疗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