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预防犯罪与司法保护篇

第四篇 预防犯罪与司法保护篇
img

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容易受到一些犯罪分子的不法伤害,其中的一小部分青少年,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误入歧途,如受他人教唆,或者在激愤、紧急情况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许多未成年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从有不良行为开始的,一般都有一个从劣迹到违法到犯罪的变化过程。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青少年朋友在司法过程中与成年人有什么不同呢?我们犯罪了是不是和成年人一样要被判处刑罚呢?法院会不会因为我们年龄小不懂事而原谅我们呢?在这一篇里我们将一起探讨这些问题,使这些教训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作为警钟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包括以下内容: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教育改造方法,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不同年龄以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方式。同时,还要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改造工作。未成年违法犯罪人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教育、改造和保护,同时还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