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00多人遇害得到军事法庭的确认
草鞋峡大屠杀中,遇难同胞数量巨大,除部分尸体残余骸骨被日军抛到江里外,部分尸首遭焚外,还有部分残骸堆积在江岸和幕府山各处。在1938年2月21日至3月6日期间,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救济队掩埋组,分别共5次收殓尸体4296具,多数就近埋在幕府山下,部分遗体掩埋在下关的石榴园。
当年6月,天气渐暖之后,经大雨和江水冲刷,幕府山下出现大量遇难者的露骨,尸体腐烂的臭气弥漫乡里,几里路以外就能闻到。当地居民推行金国桢为代表向日伪南京市卫生局上书,要求日伪南京市卫生局出面组织人员、财力掩埋这一带遗留的尸体。
日伪南京市卫生局招募工人20余名,于6月13日至7月上旬住宿在草鞋峡沿江处,重新对遇难者尸体进行掩埋。自草鞋峡至鱼雷营沿江岸高处,在幕府山山脚下共垒起8座大坟,收瘗埋葬尸骨3575具,并在草鞋峡的一处大坟前立下“民国廿六年 草鞋峡无主孤坟墓”一块约2米高的竖形石碑。
当年,在日伪南京市卫生局给日伪南京特别市政府的报告中,如是说:
由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六日止工作二十四天,共收瘗及迁葬尸骨三千五百七十五具。选定地势较高、离江较远之地作大型土坟一座,并竖碑一方,以资纪念。又掩埋男女尸体十二具,孩尸三十七具,施大棺十二具,小棺一具。(9)
1939年开春后,由于掩埋尸体太多,随着尸体腐烂和自然下沉,宝塔桥至草鞋峡又出现大量露骨,市民叫苦不迭,再次向日伪当局举报。日伪南京市卫生局不得不再次组织工人20余名,进行掩埋,共收瘗及迁葬尸骨3075具。
由于无人管理,草鞋峡无主孤坟墓碑后来不知所终,如今在江东门纪念馆内,陈列着当年的复制品。
草鞋峡遇难同胞大屠杀的事实,理所当然地得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确认,并将日军在草鞋峡进行的大规模屠杀分别写进《判决书》中。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定:
同月(即1937年12月)18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57418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也在其《判决书》中确认,被拘禁的57000余人“遭受了饥饿和拷问,以致许多人都死掉了,许多未死的也被机枪和刺刀杀死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