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日 弘一法师致信。“至白马湖后,诸事安适。至用忻慰。厕所及厨灶已动工构造。厨房用具等,拟于明后日,请惟净法师偕工人至百官购买。彼有多年理事之经验,诸事内行,必能措置妥善也。山房可以自炊,不用侍者。今日拟向章君处领洋十五元,购厨房用具及食用油盐米豆等物。其将来按月领款办法,俟与仁者晤面时详酌。立会经理此款资,甚善。拟即请发起人为董事。其名目乞仁等酌定。以后每月领取之食用费,作为此会布施之义而领受之。(每月数目不能一定。因有时住二人,或有时仅一人,或三人。此事俟晤面时详酌。)以后自炊之时,尊园菜蔬,由尊处斟酌随时布施。(此事乞于便中写家书时提及,由便人送来,不须每日送。)一切菜蔬皆可食,无须选择也。草草复此,余俟面谈。”
3日 弘一法师致信夏丏尊、丰子恺。“至白马湖后,承夏宅及诸居士辅助一切,甚为感谢。前者仁等来函,曾云山房若住三人,其经费亦可足用云云。朽人因思,现在即迎请弘祥师来此同住。以后朽人每年在外恒勾留数月,则山房之中居住者有时三人,有时二人,其经费当可十分足用也。仁等于旧历九月月望以后(即阳历十月十七八日以后)来白马湖时,拟请由上海绕道杭州,代朽人迎请弘祥师,偕同由绍兴来白马湖。”
7日 弘一法师致信。“仁者有疾,行旅未便,本月可以不来白马湖。朽人于下旬即往上海,当可晤谈也。”
11日 弘一法师致信。“摄影甚美,可喜。山房建筑,于美观上甚能注意,闻多出于石禅之计划也。石禅新居,由山房望之,不啻一幅画图。(后方之松树配置甚妙)彼云:曾费心力,惨淡经营。良有以也。现在余虽未能久住山房,但因寺院充公之说,时有所闻。未雨绸缪,早建此新居,贮蓄道粮,他年寺制或有重大之变化,亦可毫无忧虑,仍能安居度日。故余对于山房建筑落成,深为庆慰。甚感仁等护法之厚意也。(秋后往闽闭关之事,是为宿愿,未能中止。他年仍可来居山房,终以此处为久居之地也。)”
15日 访王伯祥,嘱为《中学生》撰稿。
中旬 回白马湖访弘一法师。
21日 上海市教育局聘派夏丏尊、鲁继曾、廖世承、黄敬思、钮长耀、倪文亚、王孝英、程宽正、江鸿起、郑鹤春、王钟灿等11人为中小学课程研究委员会中学组委员,调查教育部暂行课程标准在本市适用性。
22日 与护法会诸友在白马湖贺弘一法师五十寿辰,经亨颐请吃面。法师赠《护生画集》并手书“天意怜幽草,人间爱晚晴”一联,款“丏尊居士慧鉴,己巳九月,昙昉,时年五十”。
同期 与刘质平访弘一法师,“饭罢清谈,偶及当世乐教。质平叹息于作歌者之难得,一任靡靡俗曲流行闾阎,深惜和尚入山之太蚤。和尚亦为怃然,允再作歌若干付之”。[5]是为《清凉歌集》创作缘起。
同期 提议汇编刊行弘一法师在俗时所临各种碑帖书法。
同期 建议弘一法师为开明书店书写一套汉字,铸成铜模,用于排印佛学典籍。
25日 与弘一法师、刘质平、徐仲荪等在白马湖放生。
白马湖在越东驿亭乡,旧名渔浦。放生之事,前无闻也。己巳秋晚,徐居士仲荪过谈,欲买鱼介放生白马湖,余为赞喜,并乞刘居士质平助之。放生既讫,质平记其梗概,余书写二纸,一赠仲荪,一与质平,以示来览焉。
时分:十八年九月廿三日五更,自驿亭步行十数里到鱼市,东方未明。舍资者:徐仲荪;佐助者:刘质平;肩荷者:徐全茂,已上三人偕往。鱼市:在百官镇;品类:虾鱼等;值资:八元七毫八分。放生所:白马湖;盛鱼具:向百官面肆假用,肆主始不许,因告为放生故,彼乃欣然。放生同行者:释弘一、夏丏尊、徐仲荪、刘质平、徐全茂及夏家老仆丁锦标,同乘一舟,别一舟载鱼虾等。放生时:晨九时一刻;随喜者:放生之时,岸上簇立而观者甚众,皆大欢喜,叹未曾有。[6]
26日 与刘质平赴沪。弘一法师同行。途中黄寄慈、陈伦孝、李哲成前来送行,共宴于甬江北功德林,并在宁绍码头合影。
月底 在北京路功德林介绍弘一法师与内山完造相识,并赠其法师所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三十余部,流通于日本各大学图书馆。[7]
本月 舒新城著《蜀游心影》由开明书店出版。
此书于十六年十月交由北新书局付印,两年来,费去许多唇舌,终于不曾印出。今年八月,全稿已由北新排完,本可以由他们印行,以符其广告上的预告;但因自三月来五个月中连去三函而不得其只字,八月初晤该局主持人李小峰先生时又感着些不快,遂情不自禁地于八月二十三日托刘大杰先生代为交涉,由我自备费用将纸版等等取出,请开明书店的夏丏尊先生代为印行。这种出版的周折,也为我生平所未经;与构成此书的事实的周折,可谓无独有偶,自思亦殊奇怪。但是小峰之替我校对,大杰之替我交涉,丏尊之替我印行,我都一样地感谢他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