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月

上旬 弘一法师致信。“来厦门后,居太平岩。拟暂不往泉州,因开元寺有军队多人驻扎也。序文[9]写就,附以奉览。此书出版之后,余不欲受领版税(即分取售得之资)。因身为沙门,若受此财,于心不安。倘书店愿有以酬报者,乞于每版印刷时,赠余印本若干册,当为之分赠结缘,是固余所欢喜仰望者也。将来字模制就,印佛书时,亦乞依此法,每次赠余原书若干册。此意便中乞与章居士谈之,并乞代为致候。字模之字,决定用时路之体。其形大致如下。……将来排版之时,可以不必另加铅条隔之。惟双行小注,仍宜加铅条间隔耳。”

13日 舒新城日记载:“丏尊昨来一函,谓开明缺现金,议决董事各挪千元资周转,复以一月初可直拨现金,现要,可将寿险单寄去抵押九百余元,再补余数凑足千元。”

16日 舒新城日记载:“午前复丏尊一函,谓《中学生》文不得已当撰寄,款有急需即可将保险单寄用。”

18日 舒新城致信,为《蜀游心影》印行事。

29日 中学课程标准研究委员会召集第一次会议,“主席江鸿起,提出关于教育部新颁之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有须注意讨论者三点:一、该课程能否十分适合本市环境与夫顾及学生个别差异问题,二、该课程科目分量问题,三、该课程时间支配问题。讨论:一、拟组织分科讨论会案;议决:由教育局召集市立中学及本市优良各私立中学教员,定期分组开会研究,将所得结果,交本局中学课程标准研究委员会,再行讨论。二、拟定讨论会科别案;议决:分科如下:一、国文,二、英语,三、数学,四、自然科学(包括动植矿物生理卫生及理化),五、社会科学(包括史地),六、艺术(包括图画音乐),七、职业(包括农工商业家事)”。[10]其中夏丏尊、查猛济负责国文,江鸿起、钱慰宗负责英文,戴颖负责算术,郑鹤春、廖世承负责社会,邵家麟、王钟灿负责自然,林立负责职业,俞寄凡负责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