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月

1日 鲁迅家属及治丧委员会在八仙桥基督教青年会招待参加送殡各界代表及治丧处全体同人,夏丏尊、章乃器、李公朴、鹿地亘、沈钧儒等50余人出席,由蔡元培主席致辞,许广平向各界致谢,胡愈之报告治丧经过,胡风报告经费情形,当即讨论永久纪念鲁迅之办法。议决治丧委员会即日结束,以后纪念事业,应组织广大的“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推定蔡元培、宋庆龄、沈钧儒、内山完造、茅盾、许广平、周建人等7人为筹备委员,先就鲁迅坟地作初步布置,俾各界瞻仰。[23]

同日起 浙江文献展览会在杭州大学路省立图书馆举行,陈列有夏丏尊所藏清王煦《说文音义》六卷。

4日 午后与徐调孚赴苏州访叶圣陶,商议赶编《初中国文教本》事。

6日 王伯祥日记载:“丏尊、调孚归沪,据谈编《国文教本》事圣陶已同意,下星期丏尊即须住苏同商进行矣。果尔,则开明前途当可得一好处也。”

10日 赴苏州,与叶圣陶合编《初中国文教本》。

上旬 与徐调孚、章锡琛具状上海特区第一法院,诉讼龙虎书店张鑫山及文化励进社茅声熙侵害著作权益。起诉理由略称:“第一自诉人夏丏尊,在民国十五年三月间,译成意大利人亚米契斯原著《爱的教育》一书,第二自诉人徐调孚,在民国十七年六月间,译成意大利人科罗狄原著《木偶奇遇记》一书,均依法与开明书店经理章锡琛订立契约,将原著作人权利一部分,移转于第三自诉人,由其出版发售,并呈请内政部注册在案,而被告乃用意改窜字句,将《爱的教育》改名为《爱的学校》,《木偶奇遇记》改名为《结婚的爱》,在市销售,以致自诉人均受损害,请治以应得之罪外,并附带民诉,应赔偿第一自诉人一万元,第二自诉人五百元,第三自诉人二千五百元。”[24]法院准状后,于10日午间由推事潘振扬在刑五庭传审。因被告未出庭,且已向自诉人寻求和解,该案遂改期至17日再审。

16日 王伯祥日记载:“振黄(按:即沈振黄)结婚有日,予纠丏、圣、琛、调、云、璋、冰、易、晓等合十人,共送礼券廿元去。”

19日 下午与胡愈之、叶圣陶、金仲华商议《月报》发行及明年《中学生》改进事。

同日 夜夏龙文次子夏弘正出生,由吴天然接产。

20日 夜与范洗人、章锡琛、章锡珊、徐调孚、叶圣陶、宋云彬在王伯祥寓所举行第三次纠会。九时许散。

24日 张鑫山、茅声熙将翻版书库存及纸型等送交开明书店销毁,并赔偿损失,登报道歉

本月 为徐蔚南旧作《寄云的信》增添标题“乍浦游简”,由开明书店再版。

本月 生活书店出版《民国二十六年文艺日记》,内收夏丏尊《二月献辞》(按:10月1日《申报》头版广告介绍,“特约国内名人撰拟十二月献辞各一篇,内容皆极名贵之至。兹将此十二位列举如下:(一)郭沫若,(二)夏丏尊,(三)傅东华,(四)郑振铎,(五)郑伯奇,(六)沙汀,(七)艾芜,(八)洪深,(九)沈起予,(十)王统照,(十一)茅盾,(十二)叶圣陶。”据笔者咨询该日记本持有者,所收录为叶圣陶、郭沫若、郑伯奇、沙汀、王统照、傅东华、郑振铎、茅盾、洪深、艾芜、夏衍、杨骚等12人文章,无夏丏尊记录)。

本月 中国文艺家协会召集第四次理事会,决定联络文化团体举办鲁迅追悼会、征求新会员、出版会报、致电慰劳绥远前线将士、派代表访问西班牙驻沪领事等多项工作

本月 中学生、新少年、中流、青年界、妇女生活等35家杂志社联名发起“以一日供献绥军抗战”运动,呼吁全国读者节省下一天的部分款项,捐助给在绥远前线抗敌的将士,以“担负起这最低限度的救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