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国际体系转型的逻辑关系

图2-1 国际理论知识谱系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全球化使城市的资源配置功能愈益突出,信息化浪潮给城市带来“流动空间”,前者使全球市场体系对城市产生了需求,后者为城市参与全球公民社会提供了可能,而这两种力量共同推动了城市对全球管理体系的参与,[11]城市和国际体系建立稳定的、可持续性的联系。研究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学者认为,城市和国际体系建立联系之后,意义就在于控制性资源的聚集和更替,当控制性资源变化、地理经济和地理政治变迁,国际体系转型随之发生,然而这一逻辑链条始终局限于内容的变更并没有上升到本体的层面。为弥补这一缺陷,学者试图从国际理论获取答案。学术界基于不同的理论假设、核心观点和解释边界,演化出了三种不同的学说:国际关系理论、全球化理论和新中世纪主义(如图2-1)。国际关系理论认为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不仅享有不可分割的排他性最高权威,而且是一种范式和基本的分析单元;全球化理论认为全球市场体系使国家丧失诸多权威,基于领土的权力不再如过去般有效,以跨国公司为核心的跨国力量兴起;新中世纪主义认为国家虽不再具有绝对权威但仍然至关重要,全球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仍离不开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市场推动下跨国社会不但形成而且日益碎片化,最终形成民族国家、市场经济和全球社会三种不同的合法性模式。[12]国际关系理论基于自身理论假设和国家中心主义忽视了城市;全球化理论关心对领土的超越性和跨国经济力量,也认识到城市和全球化的逻辑关系,但始终局限于市场范围;新中世纪主义虽然认识到城市对三种合法性模式的重大意义,但在它的理论语境中更多的是作为外在环境而不是独立本体。因此,这三种理论在搭建城市和国际体系的逻辑链条方面都不够完整。国际体系主要表现在本体和内容两个层面,其转型也包括这两个层面。本体转型即体系变更、单位性质的变化,如前现代国际体系向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转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向后现代国际体系的转型;内容转型主要指体系结构、体系制度和体系文化,其中,结构转型主要指主要行为体的力量分配,制度转型主要指制度因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引致的变迁,文化转型主要指旧有规范的合理性、新规范的生长力和两者之间的兼容与冲突。要搭建城市和国际体系转型的逻辑链条显然还得从这些方面入手。
搭建城市和国际体系转型逻辑链条的关键在于确立城市在国际体系中的本体独立性;而城市本体独立性的关键在于对国家权威的削弱和消除;而要削弱或者消除对国家的依附并不在于城市本身而在于网络,只有网络连接力(connectivity)才能使国家对城市的权威相对削弱。问题便转换到了“城市网络怎样才能形成”?城市要形成网络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全球化和地方分权(decentralization)。全球化的概念和定义异常繁多,[13]但总体上经历了萌芽、早期、起飞、寻求霸权以及不确定性5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随着信息通信革命,全球化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技术、资本、市场越来越在一个体系内活动。[14]当所有要素聚集在体系内部,城市便成为这些要素积累和循环的节点,而当资本在城市内部过度累积找不到盈利性投资机会便也产生了循环和对外联系的驱动力。[15]地方分权是指原本国家和超国家行为体行使的功能和职责被赋予了城市和地方政府,这种分权的驱动力不是地方的自身利益需求,而是源自全球体系内部问题的复杂性做出的本土性反应。城市和地方政府距离居民最近,在安全、教育、健康、消除贫困、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等政策领域有着国家和超国家行为体难以替代的优势,地方分权成为维护体系稳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全球化提供了城市对外行动的驱动力,而地方分权为这种行动提供了这种可能,两者结合使资本流、信息流、技术流和人才流等不仅在地域间横向流动,而且从顶端向基层纵向流动,城市网络由此形成。网络形成仍然需要自身的维持即再生产,那么这种再生产又是如何进行的呢?其实,城市网络具有超地域特点,而且具有维持这种联系的通道、系统、组织。通道是使联系得以形成的基础设施,如宽带、通信;系统是指城市联系所形成的有序交往关系;而组织是交往过程演化出来的协调和运作机构,如全球总部、合作组织等。周振华等学者指出城市网络不仅具有通道、系统和组织三个层次,还有系统、节点、次节点[16]三个层面。系统层是指城市嵌入于全球政治经济;节点层是城市本身;次节点层是指金融和生产者服务业或者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无论系统层、节点层都需要通过次节点才能被有效连接。从通道到系统再到组织、从次节点到节点层再到系统层,说明网络再生产得以保证。城市网络的形成和维持,表明城市内部的政治经济活动不必经过国家而直接走向全球,城市内部人的行为、制度也沿着“城市—国际体系”这条轴线重新定位;反过来,全球化进程中的信息、现代化、交通和通信系统也对城市区域和内部结构进行了全面塑造。在这种双向互动中国家权威和理论地位被有效降低。彼得·泰勒指出,如果要对国际体系进行分析,必须将城市网络置于分析重点,城市和国家分离、民族国家碎片化,使国家越来越依靠城市才能连接外部世界,国际体系本体转型的逻辑关系得以成立。(https://www.daowen.com)
如果说城市网络是国际体系本体转型逻辑链条中的关键一环,那么崛起中的世界/全球城市则成为国际体系结构转型的标志。全球城市网络是城市通过资本、信息、人员等诸多流动而形成的网络,[17]然而城市在网络中的形态、地位、功能并不相同,为衡量这种差异,学术界开发出诸多不同的指标体系。[18]2010年10月的《外交政策》杂志发布“全球城市指数2010”,从商业活动、人力资本、信息交换、文化体验、政治参与5个方面对全球65座城市进行量化测量和比较,总体结果是纽约、伦敦、东京位居前三。[19]商业活动指标包括资本总价值、全球500强公司总部的数量、商品流通量;人力资本指标包括移民人口、大学质量、国际学校数量、居民受大学教育比例;信息交换指标包括国际新闻机构数量、新闻审查层级、国际新闻占当地报纸比例、宽带订购者比例;文化体验指标包括主要体育赛事举办、文化艺术演出场次、餐饮机构的多样性、姐妹城市数量;政治参与指标包括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数量、智库、国际组织和政治会议的举办等。这些指标较好地反映城市节点在网络中的位置,与网络连接的连通性、多样性,然而并没有揭示出城市连接到网络的性质。约翰·弗里德曼认为城市对网络的连接可分为三类:主导的连接、被动的连接、中立的连接。主导的连接是城市日益增值的服务价值对其他城市的政治经济活动产生影响,是全球的和管理中心;被动的连接是城市对母国有较强的依附性,连接需更多地通过母国,比如北京、莫斯科;中立的连接主要指将地区经济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通道城市,比如香港。连接的不同性质说明网络中的城市具有等级体系。约翰·弗里德曼进一步将其划分出了“全球金融节点”“多国的节点”“重要的国家级节点”和“次于国家级的区域性节点”。显然“全球金融节点”就是被其称呼的“世界城市”或者萨森说的“全球城市”。根据萨森的定义,世界/全球城市的突出特征是在政治经济循环回路中居于战略性枢纽,能将自身生产力和政治经济状况转变成“全球控制的实践”。[20]帕特里克·吉登斯(Patrick Geddes)和皮特·霍尔(Peter Hall)等也曾指出世界/全球城市对全球资源的配置能力可代表母国地缘政治权力,[21]由此全球城市的地理分布和成长状况便成为国际体系结构变革的标志。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等学者认为,世界体系存在核心、外围、半外围的区隔,城市网络必然受到这种区隔的影响,而纽约、伦敦、东京的地理分布似乎也印证了这种观点。这种简单的、静态的一一对应关系显然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即全球城市网络和世界经济周期一样充满着周期的不确定,交替演绎着重心的极化和外围的扩散两种情况。当极化发生,全球城市对网络的控制力大为增加;而扩散发生生产结构的转变,就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迁移,控制性资源也从全球城市向半外围、外围城市流动,网络内部“多国的节点”“重要的国家级节点”便会向“全球节点”迈进。这样,网络内部出现一群以全球城市为目标并沿着这条轨迹运行的城市,称之为“崛起中的全球城市”。崛起中的全球城市说明,城市网络超越南北鸿沟和简单的竞争关系而对国际体系结构产生强大的塑造能力。
如果说崛起中的全球城市改变了国际体系结构,那么城市推动国际体系制度转型的途径便是城市外交。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国际体系之所以稳定,主要在于不同层次上存在、运行、扩散的制度,国际体系复杂多样也在于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国际机制的形成和增加。然而,国家层面的多边主义并不总是有效,也会遭遇动力不足、“民主赤字”、效率低下、效果不彰,[22]这时候其他行为主体的支持和推动就异常重要。城市,向上可向国家表达,向下可吸取公民社会的真知灼见;向外可直接参与国际事务,向内可将直接认同的主张转化成地方政策和实践,成为多边主义理所当然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城市领导和推动多边主义存在规范呼吁(如信息咨询、新闻宣传)、自身切实有效的行动以及意愿联盟等多种形式,但最普遍的仍在于城市外交。按照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的解释,城市外交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和过程,通过这种制度和过程,城市与国际体系中的其他行为主体发生联系,并从领域上可分为安全、发展、经济、文化、网络和代表6个方面。[23]国内学术界将城市外交分为国际友好城市、城市间国际组织和各国城市的对外交往三个层次,[24]并从特点上归纳为宪政上的非主权性、战略上的补充性、权力上的补充性、行为上的中介性、职能上的社会性几方面。[25]城市外交兴起,说明国际体系制度成功实现“层次的回落”,国际制度直接渗透到地方和社会。一些学者指出,城市虽具备了为国际体系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但城市外交并无明确的法律地位也不受国际承认且受到国内框架的约束,缺乏刚性的实质关联,因而和国际体系制度属于“世界政治的两个世界”(two worlds of world politics)。这种说法显然忽视国家和城市都是日趋复杂的多层、多中心外交环境的一部分,无论国际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日益离不开城市和地方政府参与和支持的事实。实际上,许多城市如阿姆斯特丹、亚特兰大已建立专门负责经贸、文化交流以及与全球机构联络的城市外交官官僚体系。2002年联合国成立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和城市居住的机构——联合国人居署[26],2004年成立旨在预防冲突、解决冲突和后冲突重建的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盟(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s)。[27]
国际体系内容转型还表现在规范层面,而城市对国际体系规范转型中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创新和扩散。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和凯瑟琳·辛金克(Kathryn Sikkink)提出了规范生命周期模型,即任何规范都存在兴起、传播和内化三个阶段。兴起即规范倡导者在原则信念和自我利益推动下利用各方面组织平台说服关键国家接受;传播即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等倡导者通过说服和教育予以接受;内化阶段表示规范被大家完全接受并被视为理所应当。[28]按照玛莎·芬尼莫尔的解释,规范倡导者是对什么是适当的或良好的行为有着良好意识的行为主体,可以自觉也可以不自觉,可以来自规范价值共同体也可以不是,可以是国家行为也可以是非国家行为。城市具有人口、历史和公共结构,承载着文化价值体系,因而具备倡导、传播规范的能力。当城市必须对国际问题做出回应时,必然产生该问题如何解决的规范性意识。巴瑞·布赞(Barry Buzan)和奥利·维夫(Ole Waever)认为,当现有规范不足以应付问题时便需要新规范,而创造新规范最重要的途径便是安全化。当权威主体通过“言语—行动”将某个议题定义为存在性威胁,围绕这种威胁以及威胁而来的惯例和做法便成为国际规范。[29]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体系涌现大量规范,其中被普遍接受的便属世界贸易组织宪章规定的“贸易自由化”和《人类环境宣言》等国际条约承载的“可持续发展”“预防”“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规范。在规范传播和内化过程中,城市扮演极其重要的一环。以环境规范为例,城市由大量物质堆砌而成,是气候变化、环境灾害的主要肇事者,而气候变化、环境灾害又进一步对城市生存造成威胁,城市只能启动超越正常的紧急性程序将环境危害发展成为环境安全。环境安全使城市应对环境变化的战略、政策、措施具备了“应该怎么样”的规范意义,规范被创造也得以传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植于城市自身经验的价值规范不一定符合主权国家外交政策理念,比如美国900多个市镇就曾通过决议要求结束武器竞赛;根植于城市自身经验的价值规范也不一定契合人权、民主的国际主流规范。规范只要被城市创造又通过全球城市网络被扩散,国际规范群就出现变化。显然,新规范掌握的主体力量越多,推动国际体系转型的力量、动能和可能性就越大。2005年10月,18个世界大城市代表在伦敦成立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城市联盟C40[30],其充分利用该网络对城市政策的影响,迅速推进了低碳价值观在国际层面的认同,展示实践层面的技术领导。
崛起中的全球城市将自身生产力转变成全球控制的实践,使得国际体系力量分布出现变化;城市层面的多边主义和城市外交兴起,使得国家体系制度从单轨向多轨演进,国际体系制度容纳城市为大势所趋;应对全球性问题、城市创新和扩散规范使国际体系规范群发生重大变化。这三方面都说明城市推进了国际体系内容转型。无论将生产力转变成全球控制的实践,还是城市多边主义和城市外交抑或规范创新和扩散都离不开全球城市网络。这充分说明全球城市网络与国际体系本体转型的逻辑关系。当城市不仅为自身获取投资、劳动力和技术,还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学习模式的时候,当城市间联系影响彼此间政策,当城市居民意识到这种网络逐渐产生共有知识甚至内聚性的时候,全球城市网络便破坏了国家权威的统一性,由自在走向了自为,国际体系转型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