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性质由学习融入转向发展治理
21世纪前,我国地方政府谋求的合作对象是欧美日发达国家和周边国家,动机主要是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和相关领域工作性会晤。根据李小林等发布的报告,国际友好城市作为地方国际合作最制度化的形式,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在推动我国改革开放、融入国际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5]次区域合作机制、与国际组织的互动也达到有效降低中国与国际体系交易成本的目的。为各种层级的行为主体提供了讨价还价舞台,构建了信息交流、互通有无的一个重要渠道;提供部分公共产品,包括基础设施、贸易通关便利化,等等;促进跨文化交流,提升公众对国际事务的理解。随着中国发展经验、公共治理的积累,地方合作也从学习融入转向发展治理。这种转向有三层内涵:
一是“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也成为合作对象。与原来南北垂直发展援助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对发展中国家的地方也有援助项目,却更多的是受援者导向,以共建共商共赢为宗旨合作关系较为平等、交流更为双向,相互提供了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经验参考和可能性选择。
二是合作议题与之前有所不同。与发达国家合作基本集中在政治人文交流和发展合作;当前发展或者相应的民生援助依然重要,然而随着气候环境变化、移民等全球性问题凸显,围绕这些议题如何进行地方治理创新也日益凸显。
三是合作能力要求不同,早期的国际合作注重经验学习、知识和技术等要素的吸收及国际因素的合法化,焦点在于自身能力建设和规范更新,过程和要求相对简单。随着合作对象和阶段变化,这时期国际合作更加注重共同发展和向世界提供中国经验。前者集中体现在我国在境外的113家经贸合作区,这些经贸合作区聚焦不同议题,如农业、矿藏、制造业等,如何实现共建共商共赢考验着地方政府的领导和规划实施能力;后者主要体现石油、水、农业、环境等治理议题,中国确实在某些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譬如鄂尔多斯因其库其布沙漠治理经验在2017年承办了《防止荒漠化公约》第三十次会议。这两类合作都要求地方政府先提炼自身经验,进而结合合作伙伴具体情况设计合作路线图,复杂性和对能力的要求大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