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城市外交

第三节 “一带一路”与城市外交

近几年,中国先后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一系列重大倡议,形成了完整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初步计算,这一倡议最初涉及亚欧大陆65个国家,包括中亚、东南亚、南亚、中东、中东欧甚至非洲等地区。“一带一路”显然不只是一条经济带或者一条海上通道,也不是一个项目运作的平台,而是多层次、多维度、多平台编织而成的网络,而这种网络基础是道路、桥梁、港口、机场、铁路、油气、电力等硬件基础设施。从地图上看,这些基础设施相互连接的是重点城镇、口岸、边境、开发区、产业园区,而口岸、边境、开发区、产业园区也在具体城镇内部,因此城镇成为事实上的“一带一路”节点。这也说明“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对外援助,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之上的政策协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相关的经济合作;基本原则是互利共赢,无论实施主体还是辅助支撑角色都必须基于市场和双边共赢的原则行动,遇到具体问题充分尊重协商解决。既然重要节点城市成为“一带一路”实施的关键,那么任何事关“一带一路”的区域、多边或双边的安排也就无法脱离节点城市的参与——城市外交浮出水面。不同于简·梅丽森(Jan Melissen)提出的城市外交概念,中国学者普遍认为城市外交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服从总体外交,是在中央政府政策指导和授权下所从事的对外交往活动。[40]城市外交不仅仅代表城市或地区利益,还必须反映国家战略和总体外交诉求,甚至应首先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改革发展需要,这意味着城市对外行为与总体国家战略和改革发展需求相悖则是不妥当的。例如,钦州是中国广西的一个城市,其“中马工业园”却关联到中国的东盟伙伴关系,而国家提炼出“一带一路”,乌鲁木齐也扮演类似的角色,这意味着中国城市对外关系扮演着“嵌入式外交”的角色。[41]但问题的关键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进程中,这种嵌入式外交或者城市外交的动力或者微观基础在哪里?推进城市外交可以采取何种方式?后果又可能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学术界尚无深入分析和梳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