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1]

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1]

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承担着省内66个县及榆林地区的供电经营和管理任务,供电面积占全省的70%,用电人口占全省的40%。去年6月,国务院决定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即“两改一同价”),立即引起了省农电管理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农电局结合省属农村电网的实际,积极地制订出了“两改一同价”方案,得到了国家计委的批准,核定省农电管理局1998—2000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资金总规模为62.1亿元。

为了更好地全面完成农网建设改造任务,省农电管理局出台了《陕西省农电管理局1999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计划用三年时间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0座、线路902千米;新建35千伏变电站183座、线路3499千米;新建10千伏线路9824千米;新建0.4千伏线路13233千米;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7座,线路570千米;改造35千伏变电站110座,线路1263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17879千米;改造0.4千伏线路71990千米;更换高耗能配变3.43万台。

任务下达后,省农电局成立了陕西省农电管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有关处室按专业职能对新建、改造项目分工负责,并与供电局、工委和各县电力局签订了法人委托书和项目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为顺利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奠定了基础。

截至今年8月底,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已累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15.3亿元,比国家计委下达的14.46亿元计划超额完成5%,共新建与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5座,线路485千米;35千伏变电站75座、线路1796千米;10千伏线路0.9万千米;0.4千伏线路1.6万千米;更换高耗能配变2650台;现已改造过的10千伏、0.4千伏线路,线损率已下降到了农网改造的标准以内(10千伏不超过10%,0.4千伏不超过12%);同时,售电量有了较明显的增加,比去年同期增长5%左右。改造后的农网均实行一户一表,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农网改造任务完成较多的县电力局,每千瓦时电费下降了0.02元。此外,省农电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文件精神,取消电价外加价,仅此一项减轻农民负担5700万元,深受群众好评。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各县电力局已于今年3月底撤销了乡镇电管站,成立了供电所,乡电管员、农村电工全部解聘,供电所正在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进行改制和规范运作。

【注释】

[1]原载1999年9月29日《陕西日报》第15968期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