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街头私拉乱接电线[1]

不允许街头私拉乱接电线 [1]

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在都市街头巷尾,尤其是繁华闹市区,发现有的个体摊位,私拉乱接电源用于经营性用电。这种行为,既违反《全国供用电手册》的有关条款规定,又严重的危及过街群众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照明用电。

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个体烟摊主,一早一晚在大街口附近营业,他们将室内电源线牵引至街道烟摊上照明;二是一些经营冷饮的摊主,为了保持冰柜的温度,将室内电源线牵引到摊位点使用;三是一些临时装修队,未经电力部门许可,在表外接线用电,违规使用电钻等工具,既造成窃电行为,又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用电;四是一些从事小加工的业主,擅自将室内电源线牵引到工作现场,进行电动配件加工;五是一些烤羊肉串摊点,将电源线牵引到摊位点,违规使用电烤箱。

经笔者的仔细观察,这些私拉乱接电线者除违规用电外,安全状况更令人担忧。他们大都使用绝缘性能较差的花线,从室内引出后,多数拖放在水泥地上,不时被行人踩踏、车辆碾压,绝缘层磨损严重,稍有不慎都将会造成火灾事故,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可以说,后患无穷。

按照《全国供用电手册》有关规定,从室内牵引电源线至摊位点照明用电,实际是将生活照明用电私自改为经营性用电,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了国家电价政策。用电安全问题更是刻不容缓。为此,供电部门希望个体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用电规定,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行为。

读者 姚丕金

【注释】

[1]原载1995年10月16日《榆林电力报》第3期(总新第3期)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