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 树立新形象 榆林供电局新领导班子《约法八章》[1]
2025年10月20日
正人先正己 树立新形象 榆林供电局新领导班子《约法八章》
[1]
本报讯 上任仅3天的榆林供电局新领导班子,正人先正己,首先从自身做起,力图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良好形象。
新班子从组建的第一天开始,局领导全体成员就认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他们白天处理日常工作,晚上开会学习,对当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和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为了树立新形象,加强凝聚力,扎扎实实地搞好工作,他们提出了以端正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为核心内容的《约法八章》,具体内容是:一、未经组织批准,不突出宣传个人;二、不搞夫人参政,管好子女及亲属;三、配偶及子女不在其所属要害部门工作;四、不从事第二职业;五、不利用本人及家人的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六、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七、下基层工作不喝酒、不打麻将、不跳舞;八、不讲粗话,提倡文明用语。
此举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一定反响,普遍认为局领导这一举措为全体干部职工带了个好头,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编后话
“历览古今多少年,成由勤俭败由奢”。榆林供电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刚刚上任便响亮地提出廉洁自律的《约法八条》,这无疑是为领导干部树了新风。
“公生明、廉生威。”榆林供电局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把自己置身于严格的管理制度之内,并从自己做起,敢于在自己身上开刀,这无疑是对全局职工群众言传身教的开端。
《约法八条》给我们竖起了一面从严治局,以身作则的镜子,我们都应在这面镜子前照一照。这种鲜明的廉政责任意识和实际行动,必将给榆林电力事业带来令人振奋的希望之光。
【注释】
[1]消息稿原载1996年9月18日《榆林报·能源开发版》第38期(第8366号)第1版;消息稿和编后话原载1996年8月16日《榆林电力报》第16期(总新第23期)第1版,其中编后话获1997年西北五省(区)电力好新闻言论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