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局长的一封信[1]
2025年10月20日
刘宏局长的一封信
[1]
编者按 最近,陕西某县人民政府给刘宏局长送来了一份贺年片,感谢西北电管局对县上办电的支援帮助,并夹带600元人民币。为此刘宏局长给该县人民政府领导写了一封回信。现予全文刊登,与大家共勉共戒。
××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贵我双方多年合作,卓有成效,新年之际,承蒙眷顾,赠送贺年片,以增情谊,共鼓干劲,此皆好事也。
然,贺年片中所夹带陆佰元人民币则大不妥,且谬也!陆佰元随后挂号寄出。
扶贫支农乃我们应尽之义务,我等皆为党员,皆办公事,应有一股浩然之气;事国以忠;待民以惠;处事以公;交友以诚;律己以严;做到清净莲花,一尘不染。我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亦当不允许如此运行。
清正廉明,刚正耿介应是我们的信条,君子以不贪为宝,小人以尺壁为宝,我历来信奉妄取一丈,不如一文的古训,因此,所有款项如数退还,并愿共勉共戒。此告。
专此顺颂 零祺
刘 宏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又及,我们食国、食民之禄,四十年了,改观不尽人意,深感内疚不宁,唯有奋进不已,努力工作。
【注释】
[1]原载1993年2月22日《榆林供电报》总(新)第20期第1版头版头条,刘宏同志为时任西北电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