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秦大地更光明——陕西农电管理事业十年发展之路
新中国成立后,陕西的农电事业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农电事业在三秦大地已谱写出壮丽的篇章。近10年内,售电量由19亿千瓦时增加到42亿千瓦时,翻了一番;国有资产总值达到12亿元,村村通电县由3个增加到44个,增加约15倍……
一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3300多万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5%以上。有50个县被国家列为贫困县,其中由省属农电负责供电的达41个,占总数的82%。截至1991年,省属农电系统66个县乡、村、户通电率分别为90.91%,72.8%,74.58%,乡乡通电县只有37个,其中村村通电县仅7个,无电人口400多万。由于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陕北、陕南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处于贫困线以下。为适应陕西经济发展的需要,1989年底,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农电管理局。针对现状,省农电管理局制定了大力发展陕北、积极开发陕南、稳定提高关中、多种形式并举、超越全国水平的农电发展战略。
从1992年开始,陕西省属农电通过多方筹资,先后扩建、新建了榆林、神木、府谷3个电厂,使榆林电网装机容量达到35.3万千瓦,并建设了横山电厂东送、西送和米脂、靖边、横山、府谷Ⅱ、榆林西沙以及神木——榆林Ⅱ回110千伏等重点输变电工程,这一系列举措使榆林电网的电源点布局和电网结构日趋完善,为省委、省政府开发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继陕北开发之后,今年开始建设陕南巴山电网,总投资达1.5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450万元。陕南巴山电网建成后将把陕南地区散落在秦巴山中闪闪发亮的15座小水电站连接起来,照亮秦巴山区的千山万水,为8县的村村通电,经济腾飞创造条件。
为改变农网设备陈旧、技术水平低下、供电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状况,我们提出了“建设是发展、改造也是发展”的战略。在积极拓展全省电网覆盖面的同时,把电网改造的主战场放在了关中和延安。1990年以来的8年中,省属农电系统共投入更新改造资金1.3亿元,完成重点改造项目218个;增容、改造变电站89座,新增供电容量24.5万千伏安,集中改造了部分主网卡脖子线路和19条高损配网馈路,提高了电网输电能力;改造高耗能配变1.02万台。省属农电直管电网建设投入资金共计10.2亿元,其中农电企业直接投放4.8亿元。新建、扩建电厂6座,装机容量16.04万千瓦;新建110千伏变电站9座;新建35千伏变电站23座;架设110千伏线路210千米;架设35千伏线路365千米;架设配电线路1.4万千米。目前,省属农电系统已拥有110千伏变电站19座,容量54.11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129座,容量66.42万千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644.2千米,35千伏输电线路2780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2.4万千米,配电容量166.4万千伏安。
目前,省属农电乡、村、户通电率已分别达到97.90%,94.20%,90.21%,县及县以下用电量由1990年的10.4亿千瓦时提高到了1997年的13.9亿千瓦时。农村用电结构也在不断改善,乡镇企业用电和农民生活用电分别由1990年的4.7亿千瓦时、0.83亿千瓦时,提高到1997年的6.6亿千瓦时和5.38亿千瓦时,农村年人均用电水平和农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与1990年相比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用电的迅速增长,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乡镇企业和群众生活用电需求,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
我省农电事业之所以取得如上成果,主要有以下特征和做法。
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1992年,依据国家以及省上关于中国在20世纪末脱贫的宏伟规划,我们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以帮助贫困地区形成自身“造血”功能,最终消灭贫困为目标的“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工程实施6年来,省属农电系统累计投入资金4.5亿元,新架设10千伏配电线路1.4万千米,增加配电容量81.94万千伏安;共解决了119个乡、4831个村、约280万人口的用电问题,乡、村、户通电率与1991年相比分别提高了7%,21.4%,15.73%。走出了一条“集资办电、多家办电、以电养电”和“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革创新之路。
把“建设是发展、改造也是发展”战略与国家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战略结合起来。我们坚持把投资重点放在电网的技术改造上,着力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总结推广了富平县农村电网标准化整改经验,提高电网改造整体水平。
率先在全国实行“双统管”农村用电管理体制。针对陕西农村许多地方存在的电管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人员不稳定、用电秩序混乱的状况,从1992年以来,对乡镇电管站和农村电工实行“双统管”,突出发挥电力行业管理的主导作用。经过整顿,共精简不合格电工800多人,给1100人评定了职称,为5000多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农村用电体制的规范,使过去农电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促进了农村用电秩序的转变,做到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率先在全国推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1994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最高限价和分类综合电价。这一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做法,对遏制不合理的加价、加费起到了巨大作用。几年来,省属农电系统累计减轻农民群众不合理用电负担6500多万元。
培养和推广管理制度化典型。1990年,富平县施家电管站实行了人、财、物的统一管理。1992年又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电费代储、微机管理的新制度,1997年又与西安交通大学协作,投资45万元,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利用远距离自动监控技术的乡级调度。这一技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大力推广,提高了农村用电管理水平。
另外,1995年在榆林率先试行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工程;在乾县建成了全省第一个县级调度系统,1997年通过了国家电力部实用化达标验收,城固、大荔、礼泉县的县级调度系统也即将建成投运;1997年底成立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陕西电力行业首家建立股份制改组的现代企业;全系统共建立地、市以上“文明单位”46个,其中4个成为省级“文明示范单位”;有18个县级农电企业跨入了全国电力“三为”服务达标行列。
(原载1999年7月5日总第7期《当代陕西》杂志,朱龙蛟参与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