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把黑暗带进21世纪[1]
远在全国电力系统提出电力扶贫工程之前的1992年,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就提出了20世纪末实现乡乡通电、村村通电的目标,决不把黑暗带入21世纪的口号。
这个目标的提出,产生于现实和历史的需要。6年过去了,距离目标还有多远?截至目前,乡村户的通电率分别达到了98.4%,96%,93%。实践证明,这个宏伟的目标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农电人的努力下,一定能实现。
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连续创造了全国3个第一:第一个对乡(镇)电管站和农村电工实行“双统管”;第一个推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第一个推行制度化管理与现代化技术结合的“施家之路”,引导了全国农用电管理新潮。同时,省属农电系统有18个县级农电企业跨入了全国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的行列。10年来,省农电系统以榆林地区为中心,进行电力开发建设,为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关中电网改造,巴山电网建设受到了中省表彰。
省农电系统对供电、用电、管电的改革,改变了农村用电结构,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可歌可泣的贡献。农村乡镇企业用电和农民生活用电分别由1990年的4.7亿千瓦时、0.83亿千瓦时,提高到了6.6亿千瓦时和5.38亿千瓦时。
省农电系统最近又制订出新举措:在2000年以前,省属农电系统剩余10个县实现“三为”服务达标;争取20个县建成县级电力调度系统;再建6个农村电气化达标县,使10个县达到农村的初级电气化县标准。
陕西省农电系统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实施电力扶贫工程”作为重点来抓,为贫困山区“献爱心、送光明”,仅用于无电乡村通电工程的资金达4.5亿元。他们实行“直抄到户”收费及最高限价的办法,推行“明码电价、三卡一致、按月公布”的公开电费原则,深受农民欢迎,老百姓高兴地说:“幸福不忘共产党,用电不忘农电人”。
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的做法,从富省利民、企业管理等方面创造出的经验是立体的,政府满意,老百姓高兴,希望他们的经验能全面地得到推广。
【注释】
[1]原载1999年4月9日《西北信息报》第1500期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