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1]

培训中心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 [1]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和集团公司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校长李新明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小组。日前,培训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培训中心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和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培训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六必须、六禁止”要求,就廉洁过节提出三个“严禁”:严禁任何部门、个人用公款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利用过节收取业务联系单位学生(员)节礼、有价证券、烟酒、土特产等;严禁过节期间接受业务联系单位、学生(员)宴请、旅游接待。同时,专项行动小组要根据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特点,优化检查方式,排查问题隐患,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廉洁过节。

培训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心纪检组认真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廉洁过节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注释】

[1]原载2014年9月28日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