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风建设 推动优质服务 榆林电力系统实行示范及承诺服务[1]
本报讯 为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榆林电业为榆林”的行业宗旨,榆林地区电力工业局日前做出决定,在榆林电力系统供电窗口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推出榆林市电力局城关供电站等12个供电站为首批示范窗口,并对这些示范窗口单位提出10条规范服务要求和8条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使活动落到实处,榆林地区电力工业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各县(市)电力局设立了日常办事机构,全面安排部署这一活动。为切实抓好示范窗口的工作,不断积累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电力行业服务行为,向社会公布了首批12个规范服务示范窗口,12个示范窗口覆盖全区各县(市)。
针对城镇居民和用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榆林地区电力工业局提出了10条规范服务要求:礼貌服务、文明环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电费电价、报装接电、咨询服务、科学管理、杜绝以电谋私行为、受理投诉和开展便民服务,主动为用户排忧解难,让用户满意。同时,还制订了榆林地区电力系统供电窗口8条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对各类停电检修时间、用户报装接电时间、用户投诉等做出服务承诺,公布了各县(市)电力局用户投诉电话号码。
为保证这些规范服务要求和服务承诺落到实处,榆林地区电力工业局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制,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设立举报制。目前,活动在全区电力系统正轰轰烈烈地展开。
评论
重在践诺 贵在坚持
榆林电力系统引入社会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这是电力行业窗口单位进一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优质服务登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的载体和有效途径。
电力行业是具有垄断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这一特点决定了其社会服务水平的好坏始终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因而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对于树立电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具有积极的意义。实行服务承诺制,对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双方了解合作大有好处。
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如何实践承诺?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向社会承诺的意义及自己本职工作对承诺有什么影响。二是各级领导要狠抓管理,用严格的制度进行约束,克服通常观念,切勿把“承诺”喊在嘴上,留在纸上,贴在墙上,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失信于民。三是要提高技艺,承诺要求时效性,服务人员只有练好扎实的内功,才能打好“短、平、快”。毋庸置疑,实际行动才是最好的承诺。
实行承诺制贵在坚持。实行承诺制对我们的整体形象和素质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它需要我们建立起一种具有共同的行为准则、优化的保证体系、细化的服务内容、量化的服务标准、灵敏的监督网络、硬化的奖罚措施,有信必诺、有诺必践、有践必果、违诺必纠的承诺服务经营机制。实行承诺制是一个不断深化提高的过程。短时间履行承诺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但要长期坚持下去非下一番苦功夫不可,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拓展范围,提高质量,才能将承诺制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承诺不是新生事物,是为民办的实事好事,重在践诺,贵在坚持。
【注释】
[1]原载1997年1月1日《榆林电力报》第1期(总新第32期)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