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力法》深入人心[1]

让《电力法》深入人心 [1]

榆林电力系统利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贯彻《电力法》。全系统对各级干部企业职工的学习做出明确要求,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面向社会搞好宣传,使学习宣传贯彻《电力法》声势大、效果好。

今年一开始,榆林供电局就把学习宣传贯彻《电力法》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学习宣传《电力法》组织机构,对全区电力单位做了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确定了《电力法》宣传周,并把3月31日定为《电力法》宣传日。同时,为全区4000多名电力职工购买了《电力法》小册子及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制作了有关《电力法》的录音带,还邀请了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向局机关的广大职工进行了《电力法》的专题讲座。《榆林电力报》全文刊登了《电力法》,并开辟了专栏进行专题学习宣传。全区12个县(市)电力局都成立了《电力法》宣传领导小组,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舆论。

榆林市电力局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职工学习《电力法》。在宣传周活动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并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为过往群众解答有关问题。定边县电力局在城市街道悬挂了宣传《电力法》的大幅标语,并出动仪仗队、宣传车走上街头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府谷县电力局领导带领职工走向街头,深入乡村,广泛宣传《电力法》。

3月31日全国《电力法》宣传日这天,全区12县(市)电力部门统一行动,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在《电力法》宣传周活动中,全区累计出动宣传车40余次,悬挂、张贴各种宣传材料标语300余幅(张),向群众散发《电力法》宣传材料3万余份,使《电力法》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贯彻执行《电力法》打响了第一炮。

【注释】

[1]原载1996年4月17日第16期《榆林报·能源开发版》第4版,此处刊载时只列了主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