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旧体制 规范农村用电管理

挑战旧体制 规范农村用电管理

扶风县农村用电始于20世纪60年代。1984年前,各乡(镇)仅有专职电工负责农村用电户的简单维修工作。1984年,各乡(镇)成立了电管站,行政上受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电力局指导,电管站的人、财、物由乡(镇)政府说了算,村电工则完全受村委会管理。这种管理模式,造成了农村用电管理的混乱局面。由于线损极高,村电工包不住则往农户头上分摊,还要加收上杆费、抄表费、表损等,加之“关系电”“权力电”“人情电”泛滥,农民用一千瓦时电量,往往要掏四五千瓦时的钱。造成农民没少掏钱,电力部门却没有多得的状况,往往那些被多收了的钱流入了村电工的腰包,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电费回收难度大,既损害了电力部门的形象,又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3年,县电力局对乡镇电管站实行了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把乡(镇)电管站纳入县电力局的管理序列。电管站的人员调配、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用电营业全部由县电力局统一管理,县电力局设立农电科,专门负责对乡(镇)电管站的管理。各乡(镇)电管站站长、电管员全部由县电力局委派,村电工由村委会推荐、电管站考核、县电力局聘任。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电费收入全额上交。电管员及村电工工资由农电科统一发放。电管站对用户实行直抄直收到户,执行综合电价到户,保证了电费回收,从而消除了乱加价、乱收费等行为,完善了农电管理体制,稳定了农村电价。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力买卖市场化日渐形成,原有的乡镇电管站管理方式对农电管理工作再次带来了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农村电工多、电网状况差、线损大、电价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的政策,县电力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了县域农村用电管理的现状,从开拓电力市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改革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他们成立了乡(镇)电管站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改制工作。根据全县电网构架,用电分布和管理现状,制定了《农村用电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扶风县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是:撤销乡(镇)电管站,在用电乡(镇)成立供电所,实行一乡(镇)一个管电组织。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取消农村电工。在电网布局上结合农村电网改造,采取一个乡(镇)建一条馈路,实行高压低压一齐管,最终达到同网同价,真正减轻农民用电负担。县电力局成立农电科,下设安全生产组、用电营业组、财务组,做到工作量化、管理细化。

为扎实有效做好农村用电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电力局采取“抓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推广”的做法开展工作。首先撤销了天度镇电管站和天度供电站,成立了城区供电所和天度供电所。城区供电所对城区6000多户居民用电户,实行分表分线,一户一表,实行统一电价、统一核算、统一收费、统一管理。天度供电所对辖区内的50.8千米10千伏线路、60台配电变压器、80.5千米低压线路和6000户农村用户,实施了统一维护管理。这一做法,改变了长期以来电力系统职工不下电管站工作的界线。同时,由过去一个行政村设一名电工,变为在全乡范围内统一招聘村电工,村电工统一到站上班,分组作业,抄表、设点坐收电费。通过实施新的农电管理体制,解决了两站长期以来存在的在抄、核、收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取消原乡(镇)村电工,提高了管理、生产人员的业务素质;高压低压一齐管,提高了农村供电可靠性;严格规范的管理,促进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指标的完成。在总结两站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县电力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