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方能有位[1]

有为方能有位 [1]

春节前,洪峰副省长在陕西省农电管理领导干部会议上指出,在国电与地电并存且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陕西地方电力要想站稳脚跟、巩固阵地、扩大市场、谋求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全局上下要振奋精神、增强团结,始终做到作风不散、干劲不减、队伍不乱,只有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和“位”是一对分不开的统一体,“为”是因,“位”是果。回顾过去,在陕西地方电力发展的诸多作为中,有许多是可圈可点的,“含金量”很高。顺应国际电力改革潮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大胆尝试,形成多家供电格局,为电力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开全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先河;超前实施的“建设是发展,改造也是发展”战略,与国家后来实施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战略不谋而合;在农村用电管理上,率先实行了“双统管”、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在全国电力系统首家建立了高技术产业园区,引领了电力科技专业化开发的风尚……

正是有“为”,因而才有了“位”。通过多年的艰辛努力,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已成为全国最强的地方电力企业之一。按国家发改委有关讨论稿精神,我们地方电力企业不参与国电系统区域电网的改革和重组,表明了作为地方电网运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

“为”和“位”的关系是一个闭环,有所为就有所位,有大作为、好作为就有好地位。有了一个发挥作用的好位置,就会有更好的作为。这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我们应该相信先有所为才有其位的道理,树立以作为求地位的信念。

【注释】

[1]原载2004年1月30日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活动简报》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