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本
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019年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法发〔2019〕8号)提出,要“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同年7月16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也提出,要“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随后,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标志着我国已经迈出个人破产立法的历史性一步。作为大陆法系较早实现个人破产立法并引入免责制度的国家,日本无疑能为我国提供诸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