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

(六)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 技术

在许多情况下,特别当涉及没有充分知识产权保护的专有技术的交易时,人们会对特定投资和机会主义行为产生担忧。某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可能需要大量专有技术,该厂商可能会希望向另一个厂商(例如某个分销商或提供互补产品的厂商)就专有技术进行交流。但是,该公司可能对专有技术的接收者无法充分保护其机密性而产生顾虑,并且可能担忧接收者有动机从传播所获专有技术中获利。在这种情况下,排他性交易能够降低未经授权方从专有技术中获取价值从而损害技术所有者的可能性。

欧盟委员会《纵向限制指南(2010年)》指出,“专有技术一旦提供往往很难收回,因此它们的所有者会担心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被竞争对手使用”,并且“这种情况可能可以证明竞业禁止限制的合理性”。[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