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引言

员工保险公司名义借签订合同等方式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屡见不鲜,蒙受经济损失的受害人往往难以通过刑事追缴得到足额赔偿,因此大多数受害人会选择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向资金充沛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然而,由于程序上民刑交叉的复杂性和实体上立法规范对该类案件指导的模糊性,司法实践中在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https://www.daowen.com)

从侵权法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理论构建还是实践操作,都既会影响受害人的权益救济和民法公平原则的贯彻,也会影响社会经济秩序。有鉴于此,笔者希望通过整理和分析规范与裁判,明确员工冒用公司名义进行经济犯罪时,公司与员工的责任分担形态及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与范围,以弥合我国当前存在的立法缺陷与司法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