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历史沿革
我国古代医学家们以优秀的品格、精湛的技术,为人类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医学伦理思想。其中,“医乃仁术”“生命至贵”等伦理观念,成为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道德指引,并贯穿中国医学道德体系,赋予中医学更高层次的德行境界。
(一)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形成
古代医学伦理思想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同疾病抗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类构木为巢或穴居野外,过着采集和狩猎生活。他们在打猎时难免受到损伤,在采集野果野菜时可能食用一些有毒植物,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疾病的出现,治疗疾病的方法和经验也就随之产生和积累,人们本能地按摩、包扎、止血、挤压脓液、荫蔽降温等。为防止中毒和治疗疾病,人们对采集的各种野果、野菜等进行无数次地尝试、检验,逐渐积累了一些药物知识。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人们逐渐产生了对病人的同情观念、互助观念、生命神圣观念、生命质量观念和保健观念。《帝王世纪》记载,“伏羲氏画八卦……乃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焉”;《淮南子·修务训》记载,“神农氏……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这些粗浅的防病治病的方法蕴藏着朴素的“仁爱救人”的医德思想,这表明医学伦理是随着医学的萌芽而产生的,古代医者已初步认识到医学的目的是“以拯夭枉”“令民知所避就”。这一时期的医学伦理特点是积极探索治病救人的方法,了解药物对人的利弊,解除疾病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奴隶社会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出现了专门掌管医事的医官。《史记》记载了春秋名医扁鹊“信巫不信医,亦不治也”,反映出医学开始脱离巫术而独立。到了西周,专门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师有了较细的分工,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并建立了一套医政管理和医疗考核制度。《周礼·天官》记载:“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这段记述不仅包含了对医疗技术的评价,也包含了最经典、最古老的医德评价。《周礼》以医生治病失误多少来衡量医生的优劣,“以制其食”,良医享有“十全为上”的荣誉和俸禄,而对“十失四为下”者应给予最低等的待遇。这说明当时的医德评价标准是,不仅要给患者治病,而且还要尽力争取治好。对医疗技术、医德进行评价,促进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德水平的提高。
战国末期,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不断提高的社会生产力为医学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在西周之后秦汉之前,经过历代医家的共同努力,产生了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分《素问》《灵枢》两部分,共18卷162篇。它以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医德观为指导,注重整体观念,强调生命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主张“辨证施治”,阐述了有关生理、病理、诊断、防疫、治疗等医学问题。与之对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疏五过论》《素问·征四失论》《灵枢·师传篇》等篇章对医学道德体系有较全面的总结和阐释。如《灵枢·师传篇》专门论述了医生的责任和良心,告诫医生尊重文化、家庭和患者的差异性,遵守礼仪,以达成医患合作,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素问·疏五过篇》将五种行医过失列举了出来,并指出了医生必须具备四方面的医德;《素问·征四失篇》专门论述了医生在临床诊疗中易犯的四种失误,指出医术不精、学识浅薄、图名谋利、粗疏轻率、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和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医生失误的主要原因,强调了传统医学的道德规范。这些医德专论,成为后世医生的必修课。《黄帝内经》成书时间长达400多年,总结了西汉以前的医学伦理思想与实践经验,其关于医德的论述,不但确立了我国古代医学理论体系的雏形,而且标志着我国传统医学伦理思想的初步形成。总之,奴隶社会末期,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已基本形成,并为后世医学伦理的研究、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对医德义务论、美德论的丰富和发展。
(二)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发展
1. 两汉和南北朝时期
我国传统医德历经西周东周、春秋战国逐步形成,至汉代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汉代医学名家辈出,西汉有著名医家谆于意(约前215—前140年),东汉有“医圣”张仲景(约150—219年)、名医华佗(约145—208年)和董奉(220—280年)。他们在医学上都有重大成就,对医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仲景是汉代杰出医学家,结合临床实践写下巨著《伤寒杂病论》,开创了中国医学辨证论治体系(理、法、方、药)。《伤寒杂病论》流传到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在日本的影响甚至超过《黄帝内经》。这部巨著中的“自序”是一篇具有很高价值的医德文献,对医学的性质、宗旨、医学道德、医学的发展都作了精辟论述,指出治病不分贫富贵贱,“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阐明了自己济世救人的从医目的。“自序”中指出,医生要“精究方术”“爱人知人”。他对当时因战乱频繁和疾病流行而失去救治的广大患者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并对当时医界中“不留神医药”而“竞逐荣势”的医疗作风予以愤怒地指责,强调诊治疾病要严肃认真,不能马虎草率。“自序”中不少关于医德的论述,一直为历代医家所称颂。张仲景当时被称为“医中之圣”,他的学说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谆于意是我国病历的首创者,他留下的医案,被后世称为“诊籍”,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病史记录。东汉末年,“建安三神医”之一的名医华佗,是我国历史上民间传说众多的医家,被誉为中国外科鼻祖。他医术精湛,熟练掌握了养生、方药、针灸和手术等治疗手段,精通内、外、妇、儿各科,诊断精确。他医德高尚,不慕名利,不攀权贵,坚持为民治病,乃至在旅途中也为患者开处方、扎针。他的两大发明也为人类健康作出了贡献,一个发明是麻醉药,即“麻沸散”,用于外科手术镇痛,可在全身麻醉下为病人进行外科手术;另一发明是“五禽戏”,教人锻炼身体,推崇强身健体以预防疾病。
南北朝时期,我国医学名家在继承前人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崇尚医学人道主义的医学理论,涉及医德规范、医德准则、医疗道德以及性道德等,出现了一批像王叔和(约256—316年)等崇尚医德、严谨治学、精心诊治、济世救人的哲学家、医学家。
2. 隋唐时期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繁荣时期,名医辈出,突出代表有巢元方(生卒年代不详)、孙思邈(581—682年)、鉴真(698—763年)和王焘(生卒年代不详)等。唐代“药王”孙思邈对医德修养作了深入研究,是我国医学史上传统医德理论和医德规范的开拓者。他独具匠心地搜集整理并精心加工构思,编著了集古代医德之大成的《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而且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医学伦理思想,并使之逐渐系统化,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特别是《大医精诚》《大医习业》两篇著作,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医生品德修养、学医目的、献身精神、专业学习、对待患者和同道的态度等医学伦理问题。他强调医家必须具备“精”和“诚”。“精”指精湛的医术,“诚”指高尚的医德。他明确指出,医者首先要有仁爱的“大慈恻隐之心”“好生之德”,对病人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家才是“大医”,即高尚且优秀的医家,而孙思邈就是一个被历史上众多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
3. 宋元时期
宋代传统医学伦理的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同时随着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又出现了许多新的医学伦理观念,如人体解剖研究的观念、法医检验的道德观念、倡导优生的生命质量观念、环境卫生保护的伦理观念等,这些新的医学伦理观念的确立,使传统医学伦理有所突破和创新。此外,宋慈(1186—1249年)的《洗冤集录》、张杲(1149—1227年)的《医说》、寇宗奭(11—12世纪)的《医家八要》、林逋(967-1028年)的《省心录·论医》、陈自明(约1190—1270年)的《妇人大全良方》、南宋时的《医工论》等著作,对医德规范均有详细论述,反映了在这个时期我国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和医德理论已日臻完善。
金元时期,医学界出现了学派争鸣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学术创新精神。当时医学界出现了四大学派,即寒凉派刘完素(1120—1200年)、攻下派张从正(1156—1228年)、补元派李杲(1180—1251年)、养阴派朱震亨(1281—1358年)。这四大学派各树一帜,他们勇于突破旧的学说,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对医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这一时期的医德除了继承“济世救人”的传统外,突出表现为:关心人民疾苦、热心救治、不计名利和不图回报的道德风尚,从实际出发著书立论、遵古不泥古、探索争鸣的创新精神,以及热衷医业、勤求博采、勇于实践、反对巫医骗术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如刘完素认为,“医道以济世为良,而愈病为善”,评价一个医生的医道和医德根本一点就是医疗效果——济世和愈病。他在《保命集·原道论》中说,“主性命者在乎人,去性命者亦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阐明人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天数命定”。这种重视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的思想就是人道主义精神,也是医学人道主义的一个新发展。
4. 明清时期
明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又一个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特别是对外贸易的扩展,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促进了中外医药交流和医学伦理学发展,我国的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医德理论发展到明代已日趋成熟、完善。明代大医药学家李时珍(1518—1593年)的巨著《本草纲目》,是一部学术价值高、医德价值也很高的医学典籍。他吸取了历代本草著作的精华,纠正了前人的错误,并冒着违犯当时统治者意志的风险,列举服食丹药的害处,告知群众服食丹药是愚昧的自杀行为。明代名医陈实功(1555—1636年)著有《外科正宗》,提出“医家五戒十要”,对我国古代医德作了系统总结,提出了医德规范的若干条例,是医学伦理重要文献之一,此书后来被美国1978年出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列为世界古典文献之一,与《希波克拉底誓言》和《迈蒙尼提斯祷文》并列。此外,李中梓(1588—1655年)的《内经知要》《医宗必读》、张介宾(1563—1640年)的《景岳全书》、徐春甫(1520—1596年)的《古今医统》、龚廷贤(1522—1619年)的《医家十要》等著作中阐述的医德规范,均对我国古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代医家在医德规范的探索与实践方面,既继承了前人医德学说的精华又有了新的发展。当时影响最大的是喻昌(约1585—1664年)所著的《医门法律》。本书的“治病”篇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医生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突破了过去医家用“五戒”“十要”等箴言式的说教方法论述医德原则的传统,而以临床“四诊”“八纲”辨证论治的法则作为医门的“法”,以临床诊治疾病时易犯的错误、提出的禁例作为医门的“律”,两者结合称为“医门法律”。喻昌把医德寓于医疗实践之中,确立了医德评价标准,丰富和完善了我国传统医德评价理论,被后人称为“临床伦理学”,这在我国医德史上又是一次重大突破。
总之,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在漫长的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并经历代医家的实践探索和立论著作而日臻完善。
(三)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精髓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医学伦理思想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和政治智慧的精华,特别是儒家思想奠定了医学伦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延续了医学道德的优良传统。以“仁爱”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思想在医学实践中,强调患者利益为先,同情患者,爱护、帮助或者至少不伤害患者,倡导医生仁恕博爱、严于律己。道家崇尚自然,道教追求长生不老,提倡以养生养德的方式延长生命,形成中国传统医学中注重自我道德修养与健康管理的特点。佛教倡导大慈大悲、怜悯众生,其悲悯情怀为中国医学实践注入了同情、爱护和平等对待患者的道德品质。具体来说,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精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注重医德自律和修养的职业传承
我国医学历来重视医德修养,医德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古代医业传承,一定要选品德好的人,形成了“为医先做人,做人先修德”的医训。《黄帝内经》不少篇章记载了对医者的道德要求,黄帝、岐伯、雷公是其中“圣人”“真人”“至人”“贤人”的代表,也是古代众多医家道德形象的化身。按照《素问》提出的医德标准,医者并非是人人都干得了的。《素问·金匮真言论》说:“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这就是说不是这方面的人才不教,不能把医学知识传授给没有诚心、不能真正掌握医学精髓的人,这就要求医者必须勤奋学习,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医德修养。《素问·气交变大论》亦说,“帝曰: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这就是说不是愿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人,不是有志于医学的人,不宜传授其医术。《素问·方盛衰论》要求医者“是以诊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灵枢·师传》要求医者“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人问所便”。体察人情世故、保持良好医德是医德修养的基本要求。《素问·著至教论》说:“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长久……”《素问·示从容论》说:“若能览观杂学,及于比类,通合道理……”要求医生不但要对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还要了解天文、地理、人事,要博览群书,掌握多学科的知识。晋代的杨泉在《物理论》中说:“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孙思邈作为一个被历代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毕生精力致力于医药学研究,他十分重视道德自律和修养,被人称为“孙真人”和“药王”。宋代成书的《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提出,“凡为医之道,必先正己,然后正物”。林逋在《省心灵·论医》中指出:“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宋朝名医张杲说:“为医者,须绝驰骛利名之心,专博施救援之志。”他还以“觅钱”还是“传道”(真心实意地继承与发扬医药技术)作为选择弟子的首要标准。明代医家李梴在论述为医者的品德修养时,他说用一句话来概括医德的要求,就是“不欺”。清代名医喻昌在医德修养上首倡医生自我反省,他希望世界上有“自讼之医”。
我国历代医家非常注重自身言谈举止,医风正派的医家举不胜举。陈实功在《医家五戒十要》的“五戒”中的二戒规定:“凡视妇女及孀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诊视,倘旁无伴,不可自看。”张杲在《医说》中记载,北宋宣和年间的医家何澄,有一次为一患病缠年而百医不愈的士人诊治,其妻因丈夫抱病日久典卖殆尽,无以供医药,愿以身相酬。何澄当即正色说:“娘子何为此言!但放心,当为调治取效,切勿以此相污!”何澄的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为世代传颂。
2. 珍重生命、博济众生的“贵人”思想
生命是人最宝贵的东西,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医生责任重大,医生必须珍惜一切人的生命。“人命至重”在传统医德中是最基本最朴素的观念。《黄帝内经》中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孙思邈强调生命神圣论观点,在《备急千金要方序》中说:“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隋唐两帝曾多次召其做官,他拒而不受,不但继承了我国古代医德思想,而且终身为民除疾治病。为解除麻风病人痛苦,他竟带600余名患者同住深山老林,不怕传染,亲自看护,精心医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对病人“莫不一一亲自扶养”,共治愈了60多人。
中国传统医学中的“贵人”、生命为最高价值的观念奠定了中国传统医学一以贯之的敬畏生命、“博施济众”的基本思想,体现了高度尊重生命、服务于大众的社会责任感。《灵枢·师传篇》说医者应该“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以治民”是培养良好医德的思想基础。战国名医扁鹊常常奔走于赵、齐、魏、秦诸国,为“济群生”遍游各地行医。林逋指出:“医生乃人命生死之所系。”(《省心灵·论医》)明代名医徐春甫开创了我国最早的医学学术组织,同时也是世界医学史上第一个民间团体“一体堂宅仁医会”,他把“医乃仁术”的思想贯穿于会规之中,主张拯民疾苦而不计功利。这些都体现了生命的珍贵,体现了医疗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3. “医乃仁术”、济世救人的行医宗旨
医学是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的慈善事业,“医乃仁术”是医学仁道主义与医学本质的完美结合。我国儒家文化一直强调要“先知儒理”“方知医理”。“儒医”是儒家伦理思想与医学密切结合的结果,仁爱原则既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医德思想的核心,其基本观点是爱人和行善。仁爱救人是医学的目的,济世活人是医生的神圣义务和崇高职责,治病救人就是施仁爱于他人。《孟子·梁惠王上》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历代医家皆以“医乃仁术”为行医宗旨、为医德的基本原则。《黄帝内经》要求医者既要有“耐心”又要有“爱心”。《素问·移精变气论》说:“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乃从其意……”指出要耐心进行调查,同时还要有关爱病人之心,密切接触病者,掌握第一手资料。《灵枢·癫狂篇》说:“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治癫而“常与之居”,没有“爱心”是办不到的。孙思邈强调医生必须“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明代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的“医家十要”篇中说:“一存仁心……二通儒道……三通脉理……四识病……十勿重利。”陈实功《外科正宗》中的“医家五戒十要”篇提出,第一“要”是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医乃仁术”的命题即使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提示医学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仁”与“医”相结合,医患相互合作。
4. 不分贵贱、“普同一等”的执业准则
古代医家从“仁爱救人”“医乃仁术”的道德观念出发,强调对病人一视同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孙思邈主张医家要做到“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宋代儿科著作《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中的《医工论》指出,“贫富用心皆一,贵贱使药无别”。明代医生闵自成“仁而好施,丐者盈门,一一应之不厌”;赵梦弼“赴人之急百里之外,中夜叩门,无不应者”,七八十岁时“犹救以往”。朱丹溪是金元时期四大医家之一,他行医“四方以疾迎候者,无虚日”,先生“无不即往,虽雨雪载途,亦不为止”。仆人告痛,先生谕之曰:“病者度刻如岁,而欲自逸耶?”“窭人求药无不与,不求其偿,其困厄无告者,不待其招,注药往起之,虽百里之远,弗惮也。”宋代医生张柄,治病救人“无问贵贱,有谒必往视之”。元末明初的名医刘勉曾任太医,在他一生的医疗实践中,把“不分贵贱,一视同仁”作为自己的信条,“富者我不贪其财,贫者我不厌其求”。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我国古代医家“普同一等”“一心赴救”的优良医风是十分可贵的。
5. 重义轻利、忠于医业的奉献精神
我国古代医家地位较低,属于“三教九流”的中九流,和算命看风水的同属一等,称作“医卜星相”。尽管如此,儒家所推崇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舍利取义的理想人格,依然对古代医家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儒家义利观的指导下,中国传统医学道德反对医生把医术作为追求个人名利的手段,强调以济世救人为己任,严辨义利,当其他利益与服务患者发生冲突时,应坚持把患者利益置于首位,医者仁心体现在了学医动机的纯洁性上。许多医家不依附权贵,不图功名利禄,体恤患者疾苦,医风清廉,甘愿在民间行医,献身医学事业和民众健康。《素问》反映了我国古代医家不追名逐利,不贪图钱财,他们“乐恬憺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安心于清心寡欲的生活,不做脱离实际的追求;“高下不相慕”“嗜欲不能劳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素问·上古天真论》),没有因地位高低所引起的羡慕,没有因嗜欲和淫乱邪说而引起视听混乱、心智动摇。宋代范仲淹有“不为良相,愿为良医”之说。华佗淡泊名利,一生三次弃官,忠于医业。传说“三国”时期江西名医董奉,隐居庐山,居山不种田,天天为人治病,亦不取钱,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载,得十万余株,郁然成林,并以每年所收之杏,资助求医的穷人。至今医界仍流传着“杏林春暖”的佳话,以赞扬医生的美德。明代医生潘文元医术高明,行医施药从不计报酬,他虽行医30年,但仍贫困得几乎没有土地。他死后,当地百姓万人空巷为他送葬,以表示哀悼和永远怀念。“杏林春暖”的佳话和“万人空巷”的传说,是我国古代医家重义轻利、清廉行医的典范。孙思邈指出,“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宋代张杲说:“为医者,须绝驰骛利名之心,专博施救援之治。”清代名医费伯雄也说:“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清代医家华岫云在《临证指南医案续》中记载“良医处世,不矜名,不记利,此其立德也”。
医学的发展永无止境,医者不仅要治病救人,还要为医学的发展贡献力量。这就要求医者既要遵循已有的经验,又要善于运用自己的智慧,独立思考,开辟新的领域。《素问·移精变气论》说:“去故就新,乃是真人。”明代杰出医学家张景岳解释说:“去故者,去其旧习之陋,就新者,进其日新之功。新而又新,则圣贤可以学至,而得真人之道矣。”晋代皇甫谧家中贫苦,自幼务农,20岁发奋读书,42岁因得风痹病半身不遂、耳聋,54岁因治病服寒石散又大病一场,险些丧生,但他并没有因为身体不佳而弃学,反而一心扑在针灸学的研究上。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写成了针灸学巨著《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针灸学专著,较为系统地阐述了针灸学的理论知识,为针灸学的发展奠定了深厚基础,他因此被后人称为针灸学之祖。明代李时珍的著作《本草纲目》是我国药物学的空前巨著,他抱着对患者负责、对天下苍生负责的态度,耗费毕生心血和精力,系统总结了我国16世纪以前医药学的丰富经验,对我国的医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6. 严谨审慎、精益求精的职业态度
药能治病,亦能致病,一纸处方关乎病人性命。历代医家学习医术,诊治疾病主张严谨治学、一丝不苟、谨言慎行、高度自觉。《黄帝内经》要求医者诊治既要从容不迫,谨慎、精细,分析病情又要“诊合微之事,追阴阳之变”(《素问·方盛衰论》),把各种诊察所得综合分析,忌带片面性。《素问·方盛衰论》说:“持雌失雄,弃阴附阳,不知并合,诊故不明,传之后世,反论自章。”指出不综合分析,思想片面,就得不到好的效果。《素问·宝命全形论》指出,针灸时“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灵枢·九针十二原》亦说,“神在秋毫,属意病者”,要求医生聚精会神,明察秋毫,谨慎施治。《素问·疏五过论》《素问·征四失论》篇分别提到医生应避免五种过错、四种过失,《素问·徵四失论》批判了那种“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的空谈、哗众取宠、术业不精的恶劣医风,即以荒谬为真理,言而无据,夸夸其谈,巧立病名、夸耀自己。告诫医生要从病理、心理等方面分析病因,才能为病人解除疾病。精通医理是实现仁爱救人的先决条件,医者必须医术专精,否则就会贻误人命。我国历代医训都要求为医者必须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立足于“不治已病治未病”(《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常以“临病如临敌”“用药如用兵”“用药如用刑”等说法来提醒医家诊治患者必须严谨认真,谨慎用药,不能粗心大意。张仲景“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努力钻研医学。孙思邈提出,学医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大医精诚》),用药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徐春甫在《古今医统大全》中说:“医本活人,学之不精,反为夭折。”清代名医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提出:“为医者,无一病不穷究其因,无一方不洞悉其理,无一药不精通其性。”他在《用药如用兵论》中说:“是故兵之设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后兴;药之设也以攻疾,亦不得已而后用。其道同也。”其著作《慎疾刍言》着重剖析医界流弊,在治法、制剂、煎药服药法等方面都强调严谨慎重,以期医家谨慎治疾,严禁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他说:“疾病为生死相关,一或有误,追悔无及。故延医治病,乃以性命相托也,何可不加意慎择!”“医药为人命所关,较他事尤宜敬慎。”
7. 互相尊重、同道互善的职业品质
中国古代医学主要遵循家族授受或师徒传授的模式,高度重视师道传承和尊重同道传统,倡导互敬互让、谦和谨慎、共同提高,深恶同行互相轻贬、辱人誉己、钩心斗角。孙思邈在《大医精诚》论述了医生与同行之间的关系,“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陈实功所著《医家五戒十要》倡议:“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轻侮傲慢之心,交接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其同行范风翼在《外科正宗》序中写道:“我的同行陈实功君从来胸怀坦荡,仁爱不矜,表现了同业之间互相敬重,虚心好学的品德。”金元四大家中的养阴派首创人朱震亨(又名朱丹溪)(1281—1358年)曾为一患结核病的女子治病,病将愈,但其颊上有两个红点不消。朱丹溪实无他法可医,于是他亲笔写信让病人家人请江苏省的葛可久治疗,果然患者得以彻底痊愈。徐春甫主张克己行仁,共勉互济。这些事例都反映出和谐的医际关系对恢复患者健康的重要性。
(四)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的特点和局限性
古代医学伦理思想,以“仁”和“义”为根本,以仁爱人,以义正己。“医乃仁术”,是两千多年来对古代医学伦理最集中和最深刻的概括。一般来说,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主要特点是:道德与政治紧密结合,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注重医德和医术的统一、医德规范与医德实践相结合;强调主体的道德修养;强调天人合一,人际关系和谐,讲究中庸之道;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儒家伦理道德对中国古代医学伦理起着支配作用。
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非常丰富,但受封建宗法思想、等级观念以及某些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较大,存在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例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观念,使妇女看病受到一些清规戒律的限制。如明代李梴的《医学入门·习医规格》中说:“如诊妇女,须托其至亲先问证色与舌,及所饮食,然后随其所便,或证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证轻而就门隔帏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贫家不便,医者自袖薄纱。”另外,封建统治阶级的“忠”“孝”“仁”“义”“礼”等伦理观念,对医德也带来消极影响。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把尸体解剖视为不孝、不仁、不义行为而被禁止,严重阻碍了我国尸体解剖研究的进展。我国古代医德规范还有不少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表现,如《礼记·曲礼》中记载:“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这是封建的“君、臣、父、子”宗法等级观念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