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的伦理要求
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销售企业不仅要遵循一般商业道德准则,还要遵循药品特殊的购销伦理。
现代医患关系逐渐呈现时代特征:第一,经济关系占主导,在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下,药品经营者容易不计后果地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伤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第二,民主化趋势显著,随着全民素质的提高和互联网的普及,“知识型”患者不断增加,医患之间民主化趋势日益增强,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但是也导致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常常受到冲击和挑战,患者一方面希望得到更多的用药指导,另一方面又常常质疑医药从业人员的权威性,这对药师和药品销售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医患关系调节手段日益规范化、法律化,“知识型”患者的增多还表现在患者群体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使医患之间契约关系突显,越来越多的患者在医方出现纠纷时通过行政或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这就对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在专业水平、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伦理要求。
对于需要直接面对患者的药师和药店零售人员而言,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境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药品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的客观需要。由于药品具有显著的专业性和专属性,患者在选购药品时,与药师或药品经销人员之间形成了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选购药品看起来具有自由选择权,实质上这种选择的自由往往是非常狭窄或难以落实的。选择治疗疾病的药品需要以专业知识为指导,部分患者即使阅读了药品说明书,也常常难以准确判定适应证,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或禁忌,而且在临床诊疗中还存在超出药品说明书其规定的用量和适应证的情况,因此患者仅仅根据症状自行选择药品并非易事,需要医护人员或专业药师进行用药指导。可以说,在药品选购问题上,患者常常依赖于医生开具处方或专业药师及药品销售人员的指导。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出现在医药代表和医药机构的执业药师之间,因为医药代表应该是最了解自己所推销药品的人,因此作为药品经营者应该遵循更严格的道德标准和更高的伦理要求。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对药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2012年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和自律作用,抓紧出台《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的行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2012年12月1日起,《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开始实施,这五个文件是我国首批出台的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可以作为药品经营行业工作人员伦理要求的依据。总体而言,药品经营的伦理要求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一)依法诚信经营
药学技术人员或经营者要遵守药品经营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照章纳税,杜绝做假账行为;在接待客户或消费者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与客户或消费者建立信任关系,尤其在销售宣传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介绍药品的治疗作用及预期效果,做到广告信息合法、真实、准确,禁止夸大宣传、强行推荐、诱导消费等不良促销行为。
《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对药品流通企业明确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恪守职业道德;建立诚信机制,建设信用文化,推进全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同时,《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还将“诚实守信”确定为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和供应商对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实行召回。第二,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质价相符,计量准确,杜绝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第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守商业信用,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第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竞争规则,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在营销活动中不应诋毁其他企业声誉,不应使用账外暗中回扣、恶性压价或合同外让利等非法促销手段,杜绝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第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培育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杜绝侵权事件的发生。(https://www.daowen.com)
(二)患者利益至上
药品经营者应坚持“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树立“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制定覆盖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准则和服务流程,遵循方便患者购药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品及合法、规范、优质的专业药学服务,自觉维护客户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期间应配备有咨询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值班,保证消费者咨询活动能够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
(三)严控药品质量
药品经营者应制定完整的购销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坚决杜绝假药,注意不卖过期药。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解决退换货、服务质量问题。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回的药品,应做好销后退回记录,并进行质量查询和处理。
(四)精进服务技能
药品经营者应耐心倾听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详细询问和解答消费者的用药疑虑,细致分析,收集客户信息,防止用药意外发生。应自觉学习药学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熟练应用药学服务的基础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药品咨询,正确介绍所经营药品的功效,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药品。如果药品营销企业位于外国人居住或活动集中区域,应具备外语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