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成体干细胞研究伦理

二、人类成体干细胞研究伦理

(一)人类成体干细胞移植技术

人类成体干细胞(包括胚外组织来源的干细胞)移植技术,是指将患者自体(或异体)具有生物活性的成体多能干细胞或诱导分化成一特定的细胞类型后,移植到患者体内继续增殖,以修复损伤组织和器官。人类成体干细胞移植技术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不在体外进行特殊技术处理的以人类原代细胞/组织为基础的细胞,例如造血干细胞、角膜、软骨细胞等,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角膜损伤和软骨损伤,其中骨髓干细胞早在20世纪中期就已开始应用于临床治疗血液系统疾病,已属于常规治疗。第二类,经体外扩增和诱导分化培养等特殊处理的成体干细胞,例如神经干细胞、间充质干细胞等用于一些疾病的临床试验治疗(研究)。这一类目前正处于深入探索阶段,将在取得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学评价基础上,认真开展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第三类,经基因处理后的成体干细胞,例如成体干细胞基因治疗、iPS细胞治疗,或以成体干细胞为载体的非医学目的干细胞移植。这一类尚处于临床前的基础研究阶段,临床试验研究尚未受理,更不能应用于临床治疗,非医学目的的成体干细胞移植应明令禁止。

(二)人类成体干细胞临床试验和应用的伦理原则

我国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学部起草的《人类成体干细胞临床试验和应用的伦理准则(建议稿)》提出,成体干细胞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证明前,必须首先按科学原则和伦理原则进行临床前研究和规范的临床试验。人类成体干细胞临床试验和应用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如下:

1. 科学性原则

人类成体干细胞的临床试验和运用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在科学研究包括动物实验在内的临床前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临床试验和应用的整个流程要保持科学严谨,符合普遍认可的科学性原则。

2. 不伤害/受益原则

人类成体干细胞的相关产品应有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进行相关临床应用前,需对受试者进行风险和受益评估。临床应用应努力实现风险最小,受益最大。

3. 知情同意原则(https://www.daowen.com)

进行人类成体干细胞的相关研究,需对受试者提供全部的信息,不得有任何隐瞒,并确保受试者理解。受试者可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退出试验,且不受到胁迫和歧视。

4. 公正性原则

征集受试者时应制订公平的纳入和排除标准,对受试者的受益和负担要公正合理的分配。给予受试者同等的表达意见和辩论的机会,不偏不倚。

5. 公益性原则

人类成体干细胞临床试验结果证明安全有效时,研究者应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总结并在专业杂志公开发表,研究者、资助单位和政策制订部门应充分考虑本项研究的社会公共利益,站在社会责任担当的角度,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6. 非商业性原则

采集临床试验用的人类成体干细胞,禁止任何参与的个人或机构收取适当服务费之外的报酬,捐献者应无偿自愿捐献。人类成体干细胞临床试验的费用应寻求相关部门或基金会资助,不允许向受试者收取费用。

人类成体干细胞从研究到临床应用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科学角度看,还存在以下问题:干细胞及其最终的衍生物的安全性、纯度、稳定性和有效性尚不能完全保证;干细胞的自我更新和分化难以控制,实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均一性;许多疾病的动物模型不能准确地反映人类疾病,且动物毒理学实验难以预测对人类的毒性;人类细胞移植到动物机体的实验不能有效预测人体对移植细胞的免疫和其他生物学反应;干细胞及其产物作用于不同的靶点同时产生有益或有害的作用,会产生异位组织和肿瘤,临床前的安全性证据极为重要;细胞移植将在病人身上持续数年或不可逆,故需对病人进行长期监测和随访;干细胞可能来源于不同年龄、性别和种族的捐赠者,含有不同的分子标记,关于捐赠程序的标准化,建立严格的成体干细胞来源质量控制等,这些工作才刚刚起步。

人类成体干细胞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还应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2009年,我国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干细胞治疗属于第三类医疗技术,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控制和管理。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目录再次指出,由于造血干细胞(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属于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了针对干细胞治疗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2017版)》从技术操作和制度规范等方面严格把控干细胞治疗。成体干细胞属于具有人类细胞因子的医疗产品,应根据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严格审查,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医疗市场。